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粤港两地电子签名证书互认信任列表(3.0)
更新发布的通告
二○一八年82号
来源: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业处发布时间: 2018-09-30 11:31:00

  依据《粤港两地电子签名证书互认办法》和《粤港电子签名证书互认证书策略(1.1版)》,经粤港两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与香港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分别核准,以下五家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具备粤港电子签名证书互认资质: 

  广东省:数安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原广东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 

      深圳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  

  香 港:电子核证服务有限公司 

      邮政署署长(香港邮政核证机关) 

  现将具备互认资格的证书类别、互认资格的识别方法及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提供的详细识别资料列入《粤港两地电子签名证书互认信任列表(3.0)》予以通告,香港同步发布网址: 

  https://www.ogcio.gov.hk/sc/our_work/business/mainland/cepa/mr_ecert/trust_list/hk_guangdong_ecert_trust.html。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