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规范我省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做好我省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企业公告申报工作,根据《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附件1)和《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管理实施办法》(附件2)要求,请你们组织本地区有关企业做好申报和自查工作,具体如下:
一、请组织工业机器人企业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对照相关要求,开展规范企业公告申报工作。
二、请广州、揭阳市组织我省第一批符合《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广州数控设备有限公司和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开展自查自评。
三、请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名单和申请书(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含电子版),以及企业自查自评报告于11月16日前报我厅(技术创新与质量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附件:1.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第65号)
2.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
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装〔2017〕161号)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18年10月30日
(联系人:曲超,联系电话:020-83134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