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更好地适应促进中小企业工作新形势和新要求,在原《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基础上,我厅重新研究并修订起草了《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广东省地方立法条例》和《广东省人民政府立法听取意见工作规定》有关规定,拟召开《条例》听证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条例》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的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18年12月6日(星期四)下午15:00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12楼中型会议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召开。
三、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8—10人。在广东省内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从事中小企业相关工作的公民、专家。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3人以内,可自愿报名或者从报名听证代表人但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 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的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
2. 报名人员可通过邮件申请的形式进行报名。电子邮件请发送至zxqggc@gdei.gov.cn。
3. 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报名类别(听证代表或听证旁听人)和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并上传职业或相关资质(如专家)的证明文件。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我厅将于2018年12月4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名单,并在我厅公众网站发布通知。
六、欢迎社会各界反馈意见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条例》提出修改意见,相关意见请发至电子邮箱zxqggc@gdei.gov.cn。
关于本次听证会的相关事宜,可以来电咨询。联系人:郭先生,电话:020—83135849。
特此通告。
附件:1. 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2. 听证会报名信息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