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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报送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和〈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的通知》(工厅节〔2018〕978号)转发你们,请各市根据规范条件及相关要求组织企业申报,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推荐意见,于2018年12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附电子版光盘)报送我委(节能与循环经济处)。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8年11月26日

  (联系人:陈仨珂,电话:020-83135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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