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名单公告
来源:信息化推进处发布时间: 2015-01-21 09: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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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  告

2015年 第2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战略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信息消费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中的积极作用,在首批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建设的基础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启动了第二批试点创建工作。经过地方政府申报、各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预审、专家评审,确定上海市等36个市(县、区)为第二批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

  特此公告。

  

  第二批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名单

  

  直辖市:

  上海市

  

  地市和县区:

  河北省:白沟新城

  山西省:长治市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满洲里市

  辽宁省:本溪市

  吉林省:珲春市、白城市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江苏省:徐州市、苏州市

  浙江省:绍兴市

  安徽省:安庆市、蚌埠市

  福建省:泉州市

  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新余市

  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济宁市任城区

  河南省:洛阳市、新乡市

  湖北省:黄石市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

  广东省:佛山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

  四川省:眉山市

  贵州省:贵阳市

  云南省:大理市、保山市

  陕西省:咸阳市

  甘肃省:白银市、敦煌市

  青海省:德令哈市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固原市原州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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