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内容: 您好,我司现打算在中山成立一家公司,生产和销售卫星电视机顶盒,现要申请卫星电视接收器的生产许可资质,我司该哪个部门咨询?该如何办理?望回复,谢谢。

  回复内容:杜小姐,您好!您留言反映您企业打算在中山成立一家公司,生产和销售卫星电视机顶盒,现要申请卫星电视接收器的生产许可资质,请问向哪个部门咨询?该如何办理?

  由于已有多个企业咨询此项业务,现综合一并答复如下:

  一、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是指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的天线、高频头、接收机(含解码器)、卫星接收调制一体化设备、具有卫星电视接收功能的电视机或机顶盒。(《关于发布<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定点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信产部〔2000〕394号)中第二条)

  卫星地面接收设备不同于一般的家用电器,根据《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第129号令)要求,“国家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生产、进口、销售、安装和使用实行许可制度”(国务院第129号令中第三条)。

  三、根据《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第129号令)要求,“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由国务院电子工业行政部门指定的企业生产,其他任何单位不得生产。(国务院第129号令中第四条)

  四、依据相关文件要求,目前国家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的生产销售实行“定点生产、定向销售”的规定。

  五、企业申请卫星地面接收设备生产许可的一般程序(广东省)

  第一步:企业申请定点生产资质

  1、企业根据《关于发布<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定点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信产部〔2000〕394号)的要求,向当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推荐企业申请;

  3、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生产现场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企业提出初审意见,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4、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资料审查和现场审核后,“依据市场需求和企业生产能力、产品质量等情况,确定并公布定点生产企事业单位名单。”(信产部〔2000〕394号文件第十一条)

  第二步: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通过资料审查、现场审核和产品测试后颁发生产许可证。具体要求请咨询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六、目前,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定点生产企业已足以保障国内需求,近几年国家没有新增定点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