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内容委员会领导你好: 我想问一下,原先在四川工作时考了业余无线电操作证,核发地点是四川,现已回广东工作,请问能否在广东省内设台并申请呼号?需不需要办理相关手续?谢谢!

  回复内容:陈先生您好!感谢您对业余无线电管理工作的支持,现从以下几方面回答您关心的问题。

  一、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实施<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若干事项的通知》(工信部无201343号)文件规定,中国无线电协会发放的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合格证明是申请设置和使用业余无线电台的资格凭证,全国范围内有效。我省的旧版《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集中换发工作具体由广东省无线电协会负责组织,如您持有旧版《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请按照广东省无线电协会网站上的旧版《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书》换发申请办理须知

(http://www.ragd.org/ragd/view/xhtg_20140310.html)办理。

  二、关于业余无线电台设置审批和呼号指配的办理指南可通过以下路径查阅:广东省无线电台站资料填报系统网站(www.gdradio.gd.gov.cn)-办理指南-广东省业余无线电台设置审批和呼号指配有关说明。 

  三、业余无线电台的设置使用审批通过网上办理,路径为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省直窗口-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窗口-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审批。请您根据广东省业余无线电台设置审批和呼号指配有关说明,按照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审批办事指南的要求在线申办。提交成功的资料会在1至2个工作日内转到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受理机构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出具审核结果。 

  四、提交资料后可在省网上办事大厅查询办理进程,各市无线电管理机构业余无线电工作联络员联系方式可在《广东省业余无线电台设置审批和呼号指配有关说明》(查询路径见第二点)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