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内容:企业购进生产设备,政府是否可以给予补贴?

  回复内容:关于此问题答复如下:一、2016年3月31日,我委联合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下达2016年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企业转型升级方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经信技改〔2016〕81号),其中,企业转型升级方向设备更新专题拟按照企业购置设备额度的一定比例予以事后奖补。二、2016年9月8日我委联合省财政厅还印发了《关于组织实施加大扶持力度支持新一轮技术改造新增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粤经信技改函〔2016〕57号),其中,设备更新专题支持从珠三角地区转移到粤东西北地区产业园区内的企业进行设备更新,拟按照企业购置设备额度的一定比例予以事后奖补。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结合相关文件要求向所在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报要求,经本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项目评审、验收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事后奖补。相关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由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申报时间以地市设定的时间为准,企业可向所在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咨询具体申报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