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8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粤工信案函〔2021〕192号A
来源:本网原创稿发布时间: 2021-06-03 14:13:47

余益耀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请求支持华润产业发展壮大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省政府协调解决华润水泥(封开)有限公司7#、8#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转移相关事宜,或者将上述两条生产线争取纳入国家规划”的建议

  我省“1+20”战略性产业集群政策文件提出,推动现代建筑材料等先进材料向规模化、绿色化、高端化转型发展,优化产业布局、完善产业链供应链、稳步提升关键技术水平和高端产品,在肇庆等地形成若干个特色优势产业集群。我厅支持肇庆充分利用地域原材料和建材产业集聚优势,重点发展高端建筑陶瓷、绿色水泥等建材产业,打造建材和铝合金加工材产业集群。

  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17〕337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联合发布的《关于严肃产能置换严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原〔2018〕57号)等规定,水泥行业属于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其项目备案建设,须先办理产能置换方案公告。华润水泥(封开)有限公司7#、8#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可依据我省产能置换工作规定,由企业向地市工信部门提出产能置换申请,置换方案经地市工信部门初审后上报我厅审核公告。产能置换方案公告完成后,由省发展改革委指导地方发改部门依法完成项目备案手续。

  据省发改委向国家发改委了解到,目前除石化产业外,国家层面尚无相关产业(包括水泥)规划。

  二、关于“省政府协调解决在环评审批中分配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二氧化硫约300吨,氮氧化物约2500吨至该项目”的建议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华润水泥(封开)有限公司新建7#、8#水泥熟料生产线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是否可行,应经环境影响评价论证确定。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来源及区域削减措施,应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6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此外,通过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生活垃圾及其他固体废物,对固体废物进行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对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缓解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压力,减少矿山资源消耗,推动水泥行业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建议华润水泥(封开)有限公司在既有水泥生产线技改及新生产线规划建设过程中,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将水泥窑协同处置作为处理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的有效补充方式,并重视水泥生产线余热利用、高能效烧成技术等节能减排手段的应用,充分发挥水泥企业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作用。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6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郑晨楠,02083135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