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21〕46号)要求,现将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氢基竖炉系统项目(一步)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附件: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氢基竖炉系统项目(一步)产能置换方案.doc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