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制造强省建设的工作部署,2020年9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发展先进材料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加快发展先进材料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

  2023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坚持制造业当家、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等工作要求,结合国家关于石化化工、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等促进材料工业发展、推动行业碳达峰、稳增长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我省先进材料产业集群发展情况,对《广东省发展先进材料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在充分征求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省有关部门以及省科学院等相关单位的意见基础上,形成了《广东省发展先进材料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简称先进材料产业集群行动计划),以便政策文件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促进先进材料产业集群不断发展壮大。

  经省政府同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12月印发实施先进材料产业集群行动计划。

  二、我省先进材料产业集群发展总体情况

  先进材料(含建筑材料、绿色钢铁、有色金属、化工材料、稀土材料)产业是我省的重要产业,在全球价值链地位稳步提升,呈现规模化、绿色化、高端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省内已初步形成广州、深圳、珠海、佛山、韶关、河源、梅州、惠州、东莞、中山、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云浮等先进材料产业基地。2022年,全省先进材料产业规上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6669亿元,实现利润总额963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5229亿元。

  三、先进材料产业集群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

  本行动计划界定的范围包含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金属制品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8大类25中类中的93小类。

  (一)总体目标。到2025年,我省先进材料产业发展质量效益再上新台阶,综合实力、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在全球价值链地位明显提升,全省形成1个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8000亿元以上、工业增加值达6475亿元的先进材料产业集群,迈入世界级先进材料产业集群行列。

  (二)实施六大重点任务。

  1.优化产业布局,打造特色优势明显的区域产业集群。以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为契机,积极开展产业链招商,优化布局产业园等产业载体平台;推进珠三角核心区高端先进材料产业带建设,带动粤东粤西粤北协同发展;打造一批规模大、实力强、主业突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区域产业集群。

  2.突破关键技术,发展新型高端化产品。鼓励龙头企业、研发机构和高等院校加快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建设先进材料智能制造产业示范基地;促进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先进材料全产业链集成运用;对标发达国家材料水平,推动先进材料产业技术产品高端化升级。

  3.实施质量品牌战略,增强骨干企业核心竞争力。落实原材料工业“三品”实施方案;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打造行业领域“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链主”企业。

  4.完善创新体系,促进产业创新发展。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政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鼓励支持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科研力量优化配置和资源共享;加强先进材料产业化工艺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

  5.注重环保节能,提升绿色发展水平。积极落实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的碳达峰工作要求;引导先进材料产业绿色发展;加大“三废”处置先进节能环保技术与装备的应用;推广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努力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

  6.深化开放交流,提升国际合作水平。进一步加大“引进来”和“走出去”步伐,积极鼓励引进外资企业在先进材料领域投资建设项目;支持龙头企业在国外建立新产能,加强海外营销网络建设,扩大广东先进材料产品在海外市场占有率。

  (三)实施六大重点工程。

  1.龙头骨干企业培育工程。建立龙头骨干企业培育库,构建省市区联动、分级培育的工作联动机制;鼓励和支持优势企业加大兼并重组和向上下游产业链发展;培育一批具有生态主导力、核心竞争力的龙头骨干企业和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

  2.新材料技术和标准化提升工程。实施技术攻关,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特色优势的新材料产品和高端产品;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引领产业发展;开展国际标准化合作与研究,打造一批“湾区标准”。

  3.智能化推广工程。以网络化、信息化、智能化为主要方向,促进行业数字化转型;推进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和智慧园区建设;构建面向产业集群、全业务链智能制造协同创新体系。

  4.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加快培育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一批重大创新平台;积极推动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等产业综合性载体建设;发挥省实验室等重大创新平台的支撑作用;推动产学研合作;提升先进材料产业发明专利申请质量。

  5.绿色安全发展工程。推动化工园区规范化发展;落实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有关部署要求;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强化企业本质安全,完善消防、应急等设施,建立安全系统平台,夯实安全基础。

  6.开放交流协作工程。重点引进先进材料产业链关键环节具有核心技术的国际知名企业;吸引境外知名产学研机构在集群设立全球性或区域性研发中心;提升企业国际化发展能力。

  在此基础上,为保障完成重点任务、落实重点工程,将做好组织协调、政策支持、营造良好发展氛围、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等保障措施,合力推进我省先进材料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