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观“广东省经贸系统庆祝新中国

成立60周年书画作品展”的函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直属(代管)单位:

根据原省经贸委《关于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书画作品展的通知》(粤经贸〔2009437号)要求,已收到汕头、佛山、韶关、河源、梅州、汕尾、江门、阳江、肇庆、清远、揭阳等市经贸部门和机关老干部及直属单位交来书画作品114幅,定于11月中旬在广州举行“广东省经贸系统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书画作品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出时间

200911181120(每天9001700)。

二、展出地点

省经贸委招待所(广州市越秀区麓苑路36号,电话:835950208楼会议室。

三、参观安排

1118上午1000举行开展仪式,届时由委领导主持。欢迎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直属(代管)单位领导及干部职工前来参加。参会人员名单请于1116前将名单报省经信委(机关党办)。以后每天展出时间为9001700,欢迎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直属(代管)单位自行组织干部职工前往观看。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十一月五日

 (联系人:张露璐,联系电话:831333421369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