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机关委员会文件
粤经贸团委〔2009〕3号
关于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
为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团委和直属团支部将进行集中换届。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共青团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机关委员会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就做好换届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换届选举工作以提高素质、完善结构、增强活力、着眼长远为重点,进一步发扬团内民主,切实加强团委和各团支部班子建设,特别是将团干部作为培养锻炼年轻后备干部的重要途径,努力把团组织建设成为组织健全、作用突出、制度落实、责任明确的坚强集体,为共青团的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总体要求
(一)时间安排。
各团支部一般在
(二)团委和团支部委员会的组成。
1.团委由7人组成,分别是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学习委员、联络委员。其中委机关占4名,直属单位占3名。
2.团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如果设5人,分别是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如果设4人,分别是书记、副书记兼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如果设3人,分别是书记、副书记兼组织委员、宣传和文体委员。
3.团委和各团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应同时有男性和女性团干部。
4.为方便开展工作,团委书记和各团支部书记从单位机关本部产生,副书记及其他委员人选不限。
(三)参选条件。
1.热爱共青团工作,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
2.具备一定的综合分析和组织协调能力,有团队和创新精神,在团员青年中有一定的威信。
3.身体健康,年龄在36周岁以下(
4.团委书记、副书记人选的现任级别要求为副科级以上。
(四)下列人员享有选举权。
1.共青团员,包括保留团籍的党员。
2.团干部。
选举人名单应在选举日的3日前进行公布。
三、选举方法和步骤
(一)各团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选举。
1.团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采取直选的方式;各团支部可根据支部特点制定实施办法。
2.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选举前应报本单位党组织和团委同意,团委派观察员对选举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3.各团支部将换届选举结果书面请示团委批复,附上《共青团干部任职审批表》(见附表)。
(二)团委组成人员的选举。
团委组成人员的选举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选举产生团委书记和副书记,第二阶段选举产生团委委员。
1.团委书记和副书记的选举。
团委书记和副书记采取直选的形式由享有选举权的人员投票选举产生。
(1)参选方式。团委书记和副书记采取搭档方式参选,候选人自由组合,团委书记和副书记两人作为一张名单参选。
(2)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参选人填写报名表。
(3)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候选人并公布。
(4)候选人进行竞选活动。可采用海报、网络、演讲、辩论等形式进行竞选活动。
(5)选举。全体团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团委书记和副书记,团员可对候选名单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也可另选他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方可当选。如第一轮投票无人获得过半票数,则由得票前两张候选名单进行第二轮投票,直至产生当选人。
2.团委委员的选举。
团委委员由新当选团委书记按1:1.5的比例提名8名候选人,由各支部代表差额选举产生5名团委委员。
(1)提名。新当选团委书记提名8名团委委员候选人。
(2) 资格审查。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候选人并公布。
(3)候选人进行竞选活动。可采用海报、网络、演讲、辩论等形式进行竞选活动。
(4)选举。召开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团委委员。现任团委委员每人1票,团支部代表每支部2票。投票代表可对候选人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也可另选他人。获得赞成票数居前5名的候选人当选,如因得票相同无法产生应选人数时,可对相同票数的候选人进行第二轮投票,直至产生当选人。
(5)团委组成人员选出后,书面请示省直团工委批复。
四、换届选举领导机构
为了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毕志坚
副组长:刘俊兴、谭杰斌
成员:各单位分管共青团工作的领导。
日常联系工作由江胜军负责,联系电话:83133491,手机:1366232****。
附表:共青团干部任职审批表
二○○九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