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08年,省经贸委团委开展了“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主题活动,以提高年轻经贸人的写作能力和专业素质。本期分别刊登课题调研报告第三名和诗歌征文第五、第六名作品,以飨读者。刊登时有删减。

 

课题调研报告第三名  

韩资企业在华投资经营现状调查报告

 

一、韩国企业在广东经营概况

(一)投资情况

1. 总体情况。

根据广东省外经贸厅提供的数据,截至20084月,韩国在广东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100家,合同外资金额24.47美元,世纪外资金额13.75亿美元,分别占全国外商投资项目数、合同外资金额、实际吸收外资金额的0.17%0.14%0.17%

2. 在粤韩资大项目及韩国世界500强在粤投资基本情况。

截至20084月,韩国在广东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共11家,投资总额累计15.22亿美元,合同外资金额5.47亿美元。

截至20084月,累计有8家韩国世界500强企业在广东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9家,投资总额10.34亿美元,合同外资金额3.92亿美元。

3. 在粤韩资企业地区、行业分布情况。

韩国在广东投资主要分布在珠三角各市。19791月至20083月,深圳市韩资项目个数344个,合同外资金额68.31亿美元,实际外资金额35.06亿美元;排第二位的是广州市,韩资项目个数237个,合同外资金额51.09亿美元,实际外资金额21.13亿美元;惠州市韩资项目个数129个,合同外资金额29.8亿美元,实际外资金额23.51亿美元;东莞市韩资项目个数119个,合同外资金额31.20亿美元,实际外资金额22.40亿美元。

200814月,广东新批的51个韩资项目均集中在珠三角各市,其中广州市23个、深圳市11个、惠州、东莞市各7个、中山市2个、珠海市1个。韩国在广东投资的行业主要集中在电子信息业、批发和零售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

(二)撤资情况

2007年以来,广东撤资的韩资企业共16家,涉及投资总额1322.34万美元;减资的韩资企业9家,合同外资减少805万美元。据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外资管理处林小平副处长介绍,在粤韩资企业以大型企业为主,而撤资的韩资企业主要集中在中小企业,非正常撤资情况极少,没有出现集体撤资的情况。

(三)东莞韩资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2007年底,东莞市韩国投资企业202家,主要涉及电子电器、塑胶、玩具等行业,累计合同利用韩资5.6亿美元,累计实际利用韩资4.8亿美元。其中韩国3家世界500强企业在莞投资了4个项目,合计投资总额3.0亿美元,注册资本1.0亿美元。在莞投资总额超500万美元的韩资企业有27家,总投资金额6.0亿美元,投资总额超1000万美元的韩资企业12家,投资总额5.0亿美元。2007年全市共引进韩资企业7家,合同吸收韩资7864万美元,同比减少18.0%;实际利用韩资6140万美元,同比减少30.6%

据东莞市外经贸局初步统计,2002~2007年,东莞市共有7家韩资企业办理终止手续,其中20072家;被吊销营业执照的韩资企业15家,其中20075家。从近五年的数据来看,东莞市每年终止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韩资企业数目处于较低水平,没有出现集体撤资的情况。

二、韩国企业在青岛经营概况

根据山东省外经贸厅公布的数据,自2003年起,青岛地区有206家韩资企业采取非正常手续撤离,涉及企业员工2.6万人,拖欠职工工资1.6亿元,拖欠银行贷款近7亿元。20086月份,课题调研组赴青岛市就韩资企业在该地区撤资的问题进行调研。青岛市中小企业发展局提供了以下情况:

据青岛市统计局统计,截止2007年末,全市共有韩资企业2452户,比2006年增加323户,销售(营业)收入682亿元,同比增长35.3%,利润总额17.1亿元,同比增长81.9%,税金总额28.2亿元,同比增长75.6%,年平均从业人员32.8万人,同比减少16.8万人。

青岛市韩资企业比较集中的地区是城阳区和胶州市李哥庄镇。城阳区2003年至2006年非正常撤资外资企业74家,全部为韩国企业。2007年,非正常撤资外资企业66家,其中韩资企业65家,占98.5%。主要集中在工艺品、纺织服装、箱包皮革、鞋类等。从规模上看,主要为投资5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占87.8%

2003年至2007年城阳区非正常撤资企业涉及企业职工9537人,造成各种经济损失共计2055.34万元。2008年以来,该区又发生了9家外资企业(均是韩资企业)非正常撤资,由于政府相关部门提前介入、措施得当,已将各种损失降到了最低,没有发生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

胶州市与前几年发生两户韩资企业非法撤资后,加强了对外资企业采取一系列措施,定期了解外资企业生产经营、劳动工资发放等情况,有效的防止了企业非法撤资的情况发生。如该市李哥庄镇共有外资企业108家,其中80%是韩资企业,主要行业是工艺品,灯具、机械加工,2007年以来仅倒闭2家小企业,注册资本为15万美元。该镇的2个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和500万美元的韩资企业,2008年以来经营状况良好,一季度出口同比增长20%以上。

三、韩国企业从中国撤资的原因

从调查的情况看,韩资企业撤资尤其是非正常撤资的情况主要集中在山东省,在粤投资的韩资企业极少发生非正常撤离。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外国直接投资面临着产业调整全球化和国际市场新格局的挑战,还要适应东道国的产业结构变化和市场条件的变化。因此,韩国企业从中国撤资是全球产业调整和经济环境变化对国际投资资本规模和结构进行调整的现实表现,同时也是韩中两国经济条件变化和韩国企业自身问题等因素共同造成的客观反映。

(一)全球化背景下撤资原因的一般性分析

1. 生产网络的国际化。

在全球化背景下,作为经济全球化进程实际承担主体的跨国公司,积极推进投资的全球化战略,逐步扩大在全球的经营范围和规模。为使综合生产成本降到最低,实现利润的最大化,跨国公司根据各国的比较优势进行选址投资,如果某个投资目标国(地区)的投资环境变得不理想,如劳动力成本上升、优惠政策丧失或者其他环境因素发生不利变化时,跨国公司就可以比较方便地从该国撤资,而将投资转移到另一个国家或地区。

2. 产业结构调整和演化的全球化。

东道国作为全球经济发展的组成部分之一,其本身不断地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变化。如此一来,全球产业变动通过外资和内资企业的竞争而相互影响和促进。当外来资本所进入的产业是东道国的高端或空白产业领域时,它们可以因市场竞争程度较低获得超额垄断利润;但是如果外资进入东道国成熟产业,其国内的企业实力已经相当稳固,那么,外资作为新进入者和追随者较难借助创新来获取竞争力,因而只能选择撤资。

3.投资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

与对内投资相比,对外投资更加复杂,面临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由于缺乏在东道国经营的信息,容易受到东道国消费者和供应商的排斥和歧视,以及面临外汇风险,外资进入东道国时要负担外国劣势。这些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因素是外资企业可控制之外的,有时可能引发撤资。

(二)韩国企业从中国撤资的具体原因分析

1. 中国方面的原因。

第一,中国制造业的迅速成长使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近十年以来,中国国内市场进入了相对饱和的状态,吸引外资与中国外资规模市场有限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在制造业领域,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外资竞争的促进,国内已经成长起大批在国内市场上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但是,韩国企业进入中国的时间较短,而且是以中小企业为主,在产品和资金支持上都不具备明显的竞争优势。因此,撤资问题不可避免。

第二,中国引资政策的变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以低于成本的土地等要素价格和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吸引了大量的外商前来投资。但是,随着我国面临外部压力的日趋增大,这种粗放式的引资优惠政策已经难以保持,部分外资为寻求更加优惠的投资政策,撤资也就在所难免。另一方面,我国在引资政策上过于笼统,对各种层次的外资不能区分对待,使层次差别巨大的各类外资一哄而入,结果导致很多外资特别是中小型资本进入后经营困难而撤资。第三,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和法制体系不健全。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和法制体系的建设相对来说显得落后,很多现行的经济政策和法律法规已经不能满足经济实际发展的需要,甚至在阻碍经济健康发展。2004年,韩国贸易投资振兴公社(KOTRA)对韩国企业在中国投资失败的原因进行了分析,结果显示,无论对韩国大企业还是小企业而言,中国的市场和法律制度不健全是导致投资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

中国社科院韩国问题专家朴键一说,长期以来,中国在吸引外资方面做得很好,但是在外企撤资方面却做得不够,各种手续、程序都非常复杂。此外,有些地方政府为了就业、税收等考虑,对外企撤离设置种种限制。

2. 韩国方面的原因。

韩国政府对传统产业进行海外转移的政策导向是使在华韩资撤资的重要原因。20世纪90年代以来,韩国的部分劳动密集型产业逐步归入夕阳产业,韩国政府为鼓励新兴产业发展,加快产业结构升级,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海外转移,中国成为其首选对象。但是中国国内同类产业已经具备相当强的竞争力,韩国企业作为后进入者没有竞争优势。在中国投资的韩国企业中,95%的都是技术含量低、劳动密集型、高污染、高能耗的中小企业,大多属于在韩国没法生存的“夕阳产业”。它们在中国的发展更显得“水土不服”,在应对外部经营环境变化时无所适从,撤资在所难免。

3. 在华韩企自身的问题。

第一,投资可行性研究不足。韩国企业的投资者们在投资前只看到了中国廉价的劳动力和合作对象的国内营销网络,因而对投资产生了过于乐观的预期。其实,考虑到中国与韩国劳动生产率的差异,中国的低工资优势就没有想象得那么明显了;在韩资密集的中国东部沿海地区,劳动力成本近年来增长很快。另外,因为韩国与中国在地理位置和文化上的接近,韩国企业反而在对中国投资时不注重可行性分析,有较强的从众心理。结果是,投资以后在企业运营过程中遇到多方面的实际困难而不得不撤资。

第二,投资领域选择有误,企业缺乏竞争力。根据韩国三星经济研究所的《经济大国中国的快速发展与应对之策》报告,对韩中产品进行比较,韩国产品表现出优势的仅占所有产品的32%,其余产品不相上下或是韩国产品在价格与技术力量方面处于劣势;另据韩国经济研究院研究,韩国有55种产品处于市场占有率第1位,仅为中国(306)1/6

第三,企业本土化水平较低。欧美国家的在华外资企业均注重提高企业的本土化水平。与此相比,韩国企业虽然到中国投资,似乎只想利用中国的廉价劳动力和优惠投资政策,并不致力于企业在中国的本土化经营。这种只注重浅层次和暂时的投资效益,而不策划长效投资的投资方法和行为最终只会导致越来越多的撤资现象出现。

四、广东防范撤资的对策思考 随着经济全球化及世界经济发展一些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叠加影响,当前广东工业商贸经济发展正处于产业转型、转移和优化升级的时期,广东出现了经济发展增速明显回落的状况,广东的经济发展处于最为严峻的时期。根据广东省委十届三次全会作出的“双转移”的战略部署,要求在吸引和管理外商投资、防范外商撤资以及完善外商撤资清算手续等方面,要结合广东经济发展实际情况,采取措施促进韩资企业扎根发展及加快转型升级。

(一)改变引资观念和态度,变“引资”为“选资”

近年来,随着广东引进外资规模的迅速扩大,外资已经广泛地渗透到广东各个产业和地区。应该改变过去那种只重引资规模、不顾引资成效的态度,在外资进入时要注重外资质量,将“引资”转变为“选资”,选择性地引进技术含量和扩散程度高、对广东产业成长有促进作用的外资。这样一来,就可以通过“选资”而防范撤资。(二)调整外资政策,分类引导韩资进入适合的地区和产业

对于进入广东的韩资来说,可分为以降低生产成本为主要目的的中小企业和以开拓中国市场为主要目的的大型企业两种。为此,广东应该大力改善东西两翼及北部山区的投资环境,吸引韩国中小型企业去投资。对于资本和技术含量较高的大型韩资企业,应积极引导它们进入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竞争程度较高的珠三角地区,并改变其过去的超国民待遇优惠,与其他企业公平竞争,促进其进行技术转移和提高产品竞争力,从引资时防范撤资的发生。

(三)改善外商投资法制环境

完善外企退出市场机制完善的市场机制和法制体系是企业正常经营和公平竞争的保障。外资企业往往因为不能适应我国不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和法制体系,举步维艰而导致撤资。因此,要借鉴市场机制和法制成熟国家的经验,完善市场机制,逐步建立对内外资企业具有同等约束力的法律体系,规范竞争,提高市场效率。另外,真正构建一个完善的外资退出法律制度,为外企退出提供通畅的渠道。

指导老师:汪盛波(中博会事务局副局长)、冯志祥(中博会事务局综合协调部部长)

课题组成员:林熹(中博会事务局信息调研部)、杨小文(中博会事务局信息调研部)、邓华(中博会事务局招展招商部)

 

(供稿:广东省经贸委博览团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