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13日至9月22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中共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以下简称“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党组”)进行了巡视,2018年1月4日,省委巡视组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一)加强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形成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018年1月5日委党组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全委党员干部要深入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第七巡视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和意见建议,尤其要深入学习领会省委李希书记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把巡视整改落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以鲜明的态度、高度的自觉和坚决的行动,不折不扣、严肃认真地抓好整改落实,推动我委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巡视整改任务落实 

  委党组全面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党组书记涂高坤担任组长的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涂高坤同志认真主动担当第一责任人,其他委领导班子成员也强化领导责任,分别牵头负责相应整改事项,带头解决巡视反馈的问题。2018年1月23日,委党组认真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有关问题产生的根源,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研究提出下一步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步骤。共召开委党组(扩大)会11次、委务会4次,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委党组出台了《关于对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开展整改的工作方案》,梳理形成61项整改事项,分工落实到委领导、处室(单位)和责任人,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实行“销号制”。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马上落实,马上整改,即知即改;对涉及面广、比较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逐项认真推进整改。同时相关处室和委属单位对巡视反馈的具体存在问题一一对照,举一反三类似问题,立行立改,堵塞漏洞。 

  (三)强化整改措施,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巡视整改的长效机制 

  巡视开展以来,委党组带领全体党员干部坚决落实巡视整改要求,立行立改,集中力量狠抓全面整改落实,取得了初步的、阶段性的成效。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以巡视整改为契机,从堵严漏洞入手,巡视以来制修订《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等各项制度43项,在加强党的建设、财政资金管理、物业资产管理、选人用人等方面形成健全规范的制度体系,扎紧制度笼子,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完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将委专项资金从16个整合为6个资金用途,委负责预算管理、制订政策、加强监督和绩效管理,具体的资金分配安排工作下放由地市负责;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强化专项资金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强化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四风”,2017年以委名义的发文和会议分别减少17.65%、38.5%,以委名义召开的全省性会议、政务活动压减到25场;委领导带队开展重点项目跟踪服务,解决问题179个。追回损失和加强问责。对下属单位违规报销及发放现金补贴等资金进行全力追缴,通过系列手段追回损失。加强物业资产统筹管理,开展物业资产全面清查整改,委机关物业均已收回不再出租出借,对于委属单位租借给协会、违规占用共有住房不愿腾退交还的,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委党组专题审议巡视整改有关问责事项,决定对涉及问责事项的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 

  二、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一)关于党的建设有待加强,“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关于“委党组对党建工作抓得不够紧不够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出台了委党组《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每季度均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听取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重点工作,2017年党组会14次对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部署。委党组专题研究驻委纪检组提出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建议,形成19项意见,逐一落实。委党组书记主持重大党建活动,督促落实党建工作制度规定和任务;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分管领域党建责任,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生活等各种活动,以实际行动推动党建工作。各级基层党组织负责同志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切实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任务。 

  (2)加强政治建设。委党组坚定不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教育警示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流毒影响的极端重要性,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流毒影响。 

  (3)加强学习教育。制定委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方案等,通过中心组学习、经信大讲堂等形式,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2.关于“委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会‘三重一大’民主决策”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锐利武器。在党组巡视反馈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委党组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党组班子均开展积极健康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开诚布公“揭短亮丑”,对批评意见都能正确对待、虚心接受,召开了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年度民主生活会共提出129条批评意见,查摆出21个问题,制定委民主生活会整改清单,确定77条整改措施,并逐一明确牵头班子成员和责任处室、整改期限。 

  (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委党组工作规则和议事规程,对“三重一大”等决策事项,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充分酝酿,集体讨论决定,每位班子成员都表态发言,党组书记均作末位表态,并详细做好会议记录。完善多渠道的信息收集反馈机制,定期召开普通党员座谈会,倾听基层党员的批评意见和有关建议。 

  3.关于“党组会议存在会后整理现象,委务会没有会议记录”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提升记录工作水平。严格按要求做好党组会议、委务会会议记录。确保会议记录现场记录,保证会议记录要素齐全。 

  (2)自巡视反馈以来至今共召开9次委务会,均指定专人现场做好会议记录留档保存。 

  4.关于“部分班子成员未按要求过双重组织生活”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严格贯彻落实好委《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班子成员自觉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定期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学习活动,并将参加情况纳入委直属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巡视整改开展以来,委领导班子成员均参加了下级党组织的支部生活并讲了党课。 

  5.关于“对下属单位和基层党组织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和指导不足,管党治党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加强调查研究。委党组书记牵头组织开展专题调研,主持召开了4场座谈会,涵盖了所有的下属单位和基层党组织,认真听取了意见建议,形成调研报告。并将把专题调研成果应用到巡视整改工作举措中,切实推进有效整改。 

  加强督促检查。委党组印发加强委属单位管理的办法、委党组成员联系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委属单位和基层党组织的管理。委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参加了下级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督促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不符合要求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及时叫停。委党组书记涂高坤先后3次对委基层党组织进行督查指导,严肃指出有关单位存在的问题,限期落实整改,并专题约谈2人。参加、指导2个基层党组织的年度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对其中一个查摆问题不严肃不到位的实施“中止”,整改完善后再重新召开。 

  (3)加强指导。指引并推动各支部严格落实月学习制度,总结并推广优秀党组织经验,提高各党组织的组织生活质量。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各处室、各委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职述责述德述廉。 

  (4)开展学习培训。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纳入培训重点内容,2018年将举办2期党务、纪检干部培训班,不断提升业务技能和履职能力。 

  6.关于“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不健全,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加强指引,严格组织生活制度。下发了党支部工作手册、党员学习手册、党小组活动手册。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提高基层组织生活质量。强化委党组对各基层党组织的监督,委直属机关党委牵头定期对各基层党组织进行监督检查或抽查。总结推广优秀党组织经验,对开展组织生活不及时、走过场的党组织予以通报批评。 

  (2)开展整改问责。制定委党的问责工作实施细则,将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等情况作为问责事项。召开委党组会,专题审议巡视整改有关问责事项,决定对涉及的5个整改事项的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 

  7.关于“党组织换届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换届。2017年直属机关党委指导了15个基层党组织及时进行补选、改选和换届选举工作。其中,中博会事务局党委已完成了新一届党委的换届选举和纪委组建工作,对内设党支部进行调整优化,切实加强了基层党支部的建设。 

  (2)完善机制。积极健全我委基层党组织近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下发的党支部工作手册,对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时限、换届选举情形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要求,说明了党组织组建、增补、变更、撤销的一般工作程序和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图。 

  (3)举一反三进行摸查。在全委范围内,通过党务系统中各级党组织信息库摸查党组织换届不及时情况,对换届不及时的党组织及时督促其履行职责,对即将到期的党组织及时提醒准备换届。 

  8. 关于“党内会议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党委已分别修订印发了党委及行政班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党委会议和行政班子会议的召开条件、决策内容、形式和程序,进一步规范不同会议类别的记录方式,严肃会议决策的执行。下来,委党组将加强对各基层党组织的督促检查,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完善制度,严肃党内生活,严格按照要求开好党内会议,做好会议记录纪要。 

  9.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不依时、走过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加强制度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照“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规定。规范“三会一课”程序、方法、内容及要求,做好相关内容的规范记录、如实记录、专题记录。 

  (2)加强督促检查。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定期抽查各支部的学习记录,总结推广优秀党组织经验,对开展组织生活不及时、走过场的党组织予以通报批评。2018年开展的专项检查工作中,将“三会一课”落实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 

  10.关于“党费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目前全委所有党员严格按照中组部规定和新的工资标准计算党费交纳基数和交纳比例,并按月足额交纳。 

  (2)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党费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的工作机制,确定每月10日为党费收缴日。 

  (3)规范党费管理使用。所交党费按规定比例上缴省直机关工委,无少交、未交和截留、挪用情况,直属机关党委每年对党费使用情况均进行公示。 

  (4)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管理。在委阳光政务信息化平台上已经建立了全委党建管理工作的子系统,实现党费收缴程序的在线管理,目前该系统已经试运行,具备运行条件后正式运行。 

  11.关于“有的退休党员意识淡薄”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加强排查和教育。认真排查存在党员意识淡薄的退休党员,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特别是在人员、时间、分工上具体到人,明确职责,限时整改。 

  (2)加强制度管理和学习。修订完善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制度,把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写入制度,教育引导离退休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制定印发并严格执行2018年离退休党支部组织学习计划。 

  (3)开展走访慰问。结合春节慰问,开展“三送”(送新党章、送学习资料、送温暖)活动,走访离退休老党员、困难党员。定期宣传党的政策,注重教育引导全体离退休党员干部听党话、跟党走。 

  (4)协调异地休养退休党员参加当地党组织生活的工作。本着有利于参加组织生活和发挥作用的原则,与个别退休党员协商,以自愿为原则,建议在异地休养的退休人员转到居住地党组织参加党组织生活学习。 

  (5)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离退休4个党支部定期召开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开展丰富多彩的“党日”活动,组织好离退休党支部开展寓教于乐活动。 

  12.关于“委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加强部署。坚持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薄弱环节,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和方法,压实各级领导班子责任。2017年党组会14次对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工作部署。 

  (2)认真做好会议有关工作。认真做好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工作,按要求细致分类做好会议记录,印发专题会议纪要。 

  (3)明确工作责任。下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方案,分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召开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开好2018年全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会,层层压实主体责任。 

  (4)加强检查考核。委党组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检查考核力度,对落实不到位的进行督促整改并通报。 

  13.关于“对近年来单位内部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总结不深刻、整改不到位,未按规定开展‘一案双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认真开展“以案说纪”。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有关会议活动中开展“以案说纪”、“以案治本”,通过身边人讲身边事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 

  (2)强化廉政教育。坚持“一周一短信,一月一观看,一季一报告,一年一述职”廉政教育制度,开展以落实“十个一”活动为重点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 

  (3)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制定委党的问责工作实施细则,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 

  (4)强化纪检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强化机关纪委自身建设,制定机关纪委工作规则,优化和压实职能责任,加强纪检干部学习培训。全力支持配合驻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认真接受驻委纪检组的指导帮助。开展“一案双查”工作,对一宗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启动问责。 

  14.关于“‘抓早抓小’不到位,对资金管理和审核尚未形成有效监督,权力运行的过程监督、失职追责缺乏刚性约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联合省财政厅印发了进一步优化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意见。把我委的专项资金有效整合为6大资金用途,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形成了专项资金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 

  (2)联合省财政厅印发了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部分用途管理实施细则。针对优化整合后的6大资金用途,明确各层级管理职责、资金支持方向和方式、资金申报和审核流程,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建立省市两级抽查机制,对专项资金项目实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或委托第三方检查相结合的模式,实行全过程监管。 

  (3)联合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加强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强化2018年通过因素法切块下达至地市的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对地市项目库建设、资金支出进度等提出具体要求,对资金的申报、评审、公示、项目计划下达、信息公开及组织项目实施、验收、绩效自评等工作做出明确规定,为资金下达地市能“接得住、用得好、不出事”提供制度保障。 

  (4)会同驻委纪检组开展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专项监督检查。由驻委纪检组牵头组织,相关处室配合,每年选取部分管资金的处室作为核查对象,主要核查近年来项目审批资金分配和使用方面是否存在违规违纪情况,防控廉政风险,提高专项资金使用和分配效率。 

  (5)对巡视反馈中涉及的违规问题启动问责,按有关规定查处相关责任人。 

  15.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存在‘避重就轻’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完善委党员干部谈话提醒机制,防微杜渐,及时处理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有效保护党员干部的政治安全。 

  (2)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组开展执纪监督问责工作。全力支持驻委纪检组严格履行监督责任,2017年上半年开展了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工作,查找5类16项问题,督促问题单位整改落实;对3起违纪案件责任人予以立案审查,给予2名干部党内警告处分、1名干部审理中。驻委纪检组共参加委党组会41次,跟踪记录重大决策事项235项,纪检组长先后7次提出重要意见建议,委党组均予以采纳。 

  (3)认真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开展系列勤廉典型示范教育、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加强“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积极开展自选主题讲廉评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反腐倡廉基地开展警示教育。 

  (4)加强机关纪委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委直属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制定印发委机关纪委工作规则。 

  16.关于“对有的违法干部党纪处理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完善问责工作机制。制定党的问责工作实施细则,对问责事项、时限、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落实党组织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 

  (2)积极开展执纪审理。巡视整改以来,针对委管干部的3起违纪案件,机关纪委及时开展了案件审理工作,并按要求向省直纪工委移送材料、请示工作。及时办理了开除违法违纪人员的党籍手续、取消其退休待遇事宜。 

  17.关于“委机关纪检工作力量比较薄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完善制度。制定委机关纪委工作规则,进一步明晰机关纪委、机关纪委书记和纪委委员及基层党组织设纪委(纪检委员)职责,明确机关纪委委员分工,强化监督责任,构建责任清晰、衔接紧密、运转有序的党内监督责任体系。 

  (2)调整配强机关纪检工作力量。委机关纪委专职纪检干部由1人增加到2人。 

  (3)认真按要求配备纪检人员。委机关各处室党支部按工作规则要求,设置兼职从事纪检工作人员;委属各单位中,设党委的按要求设置纪委,不设党委的设置纪律检查委员或明确有专人负责支部纪检工作。纪委和纪律检查委员的任期与本级党组织任期相同,出现空缺时及时调整或补选。 

  18.关于“整改工作重视不够,‘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对照检查和2014年上一次巡视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够彻底等”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坚持并完善工作现场会制度,围绕我委重点工作和地市的实际情况,到地市召开工作现场会,专题解决各地市存在的突出问题。 

  (2)落实重大事项督办制度。狠抓省委省政府及委各项重点工作落实,不定期对督办事项进度进行检查通报,对一些进度滞后或推进难度较大的重点工作事项,由分管委领导亲自组织指导,协调和化解具体困难和问题。 

  (3)进一步整治文风会风。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大力提高办文效率和办文质量,严格审核并执行年度会议计划,进一步提升会议实效。 

  (二)关于重点领域监管不到位,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 

  19.关于“制度不完善,存在权力寻租空间”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进一步明确评审标准。我委在印发的各类申报通知或申报指南中,已增加明确的评审标准和要求。 

  (2)规范完善资金支持方式。明确“委管预算、管方向、管监督,地市经信部门负责资金项目具体安排”的原则,以“因素法”将资金切块给各地市,由地市具体组织项目申报、审核、评审和资金下达等工作,减少我委直接参与项目申报评审、遴选、安排的具体事项,杜绝权力寻租的可能性。 

  (3)采用公开招投标等方式安排人才培训项目。将原培训项目采用的申报、竞争性评审分配方式改为公开招投标,在政府采购中,提出具体明确的目标和要求,合理设计“技术指标评审标准”,量化打分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确定项目承办单位,事后委托第三方机构验收,在项目实施完成并验收通过后才拨付尾款。 

  (4)完善验收管理办法。正在制定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将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印发,确保项目验收有统一的标准和程序。 

  (5)加强项目检查管理。组织了2014年以来的省级财政资金项目检查,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2014年及2015年省级资金的绩效评价。组织各地市做好项目自查,全面加强对项目的检查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进行通报整改。2017年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发委《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市根据通知要求限时完成整改。 

  (6)强化资金管理培训。每年举办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专题培训班,对全省各地市经信主管部门及我委业务处室负责财政资金管理工作的同志,就财政专项资金优化、验收管理、绩效管理、资金监督管理等进行全面培训,“以案说纪”开展廉政和警示教育,强化作风建设。 

  20.关于“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资金”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全面摸查关闭小企业工作中是否还有骗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问题。经多次组织有关地市摸查,并就存在疑惑的部分企业进行实地调查,未发现存在类似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不规范情况。2015年开始,国家取消了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事项。 

  (2)强化廉政教育。加强“以案说纪”“以案说法”,责成违法违纪人员案发前所在处室在党员大会、支委会和处务会上专题剖析,并在全委大会上剖析和反思。我委将长期坚持开展全委干部员工的思想教育,以身边人身边事作为反面警示,进一步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制定和完善各类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淘汰落后产能长效机制,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6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提出我省贯彻落实意见和工作要求,完善市场化法制化手段。制定印发《广东省2017年度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粤经信产业函〔2017〕78号),2018年度工作方案正在征求省有关部门意见。提请省政府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的通知》,落实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机制和省有关单位分片负责机制,充分利用电网和税务大数据资源加强日常监测,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 

  (4)修改完善淘汰落后产能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强化资金管理,堵塞资金管理漏洞,邀请第三方开展了2014年、2015年省淘汰落后产能补贴资金绩效评价,总体评价为优秀。 

  21.关于“项目评审把关不严,一些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获得奖补资金”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一是积极配合调查,及时跟进查处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配合揭阳市政府、省纪委等相关部门完成调查,掌握2013年申报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真实情况。及时跟进揭阳市查处情况,提请工业和信息化部取消2家钢铁企业规范企业公告名单。二是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关于原材料、装备工业行业规范(准入)条件公告管理的工作指南》等管理要求,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全流程风险防控。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查找风险隐患,对近期有关产能置换工作制定详细工作指南,规范内部工作流程,防范廉政风险。三是强化专家管理。建立完善分行业专家库,邀请专家开展咨询把关工作,并要求专家签订承诺书,不得谋取不正当利益,独立、客观、公正地提供咨询把关意见。四是强化处室人员管理和教育。教育处室人员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所负责的工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在支部会和处务会上传达学习纪检部门的处分决定,组织专题讨论,深入剖析原因,深刻吸取教训。五是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地市及企业认真如实提供情况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六是做好动态管理。积极配合工信部开展对公告企业的抽查工作,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及时处理并向工信部报告。 

  (2)完善机制,对财政资金申报进行严格把关。韶关市乳峰物流有限公司2013年申报省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事项时,申报书中填报2012年资产负债率为80%,符合2012年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80%(低于或等于80%)的要求,获得专项资金补助。根据省财政厅专项检查,实际资产负债率为90%。因此韶关市乳峰物流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将专项资金200万元退回韶关市财政局,由韶关市财政局上缴省财政。为解决此类问题,我委在财政资金申报评审中,增加了财务指标和申报材料的符合性审查,对申报材料和财务指标是否通过实施一票否决,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不进入下一轮评审。下一步,我委将在开展财政资金申报评审中严格履行项目申报评审监督把关职责。同时,已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采取项目安排权限下移,由地市经信部门根据权责对等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具体项目及申报企业的财务指标和相关资质进行严格审核,我委负责指导、监督地市经信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采取绩效评价和项目抽查等方式进行监督。 

  22.关于“后续跟踪和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整改措施: 

  (1)密切跟踪处理。督促地市跟踪相关公司破产清算情况,要求佛山经信局与市财政部门尽快确定后续处置意见,希望尽快结题,并尽快报我委和省财政厅批准执行。 

  (2)对所有专项资金项目进行摸底。对历年的专项资金项目进行梳理,对各地市的验收情况进行了排名,结合各市项目情况,下发了通知,要求地市对所有项目进行摸底调查,按实际进行验收、变更及处置。针对项目验收率低的问题,开展摸查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并对已完成未验收的项目,要求于2018年底前按程序组织完成验收工作。 

  (3)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加紧出台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建章立制,健全制度体系防止廉政风险。建立验收和后续管理长效机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权责对等的原则,分清验收主体和责任。 

  (4)推进阳光政务系统建设。以信息化手段加强资金管理,全面掌握资金下达后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全方位实施对项目的后续跟踪和监管。 

  23.关于“管理制度缺失。没有制定物业管理办法,内控机制缺失,物业出租出借存在随意性”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修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制定物业资产管理办法,对委机关和委属单位物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清理。加强物业出租统一和规范管理。启动对未及时缴纳租金的租户清缴工作。委党组已决定将相关的物业资产交由委统筹管理。 

  24.关于“物业底数不清,部分物业产权不明晰”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整改措施:关于越秀区两层物业,已与省农业厅协商一致,双方签订协议,明确管理权限、责任,待有关职能调整完后,按规定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关于天河区2套抵押房产,已将房产的管理权统一收回,由于原抵押方已经倒闭,我委已在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的基础上发出正式公文要求抵押方上级公司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2018年底前将按照抵押合同和法律法规处理债权和产权问题。摸清底数加强管理,开展对物业资产的全面清查,目前已完成清查工作,下一步将按照新制定的物业资产管理办法严格加强管理,坚决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理到位。 

  25.关于“直属单位下设公司‘低承高转’物业,赚取租金差价,涉嫌变相设立‘小金库’”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整改措施:涉及低承高转物业共9套,其中1套合同已到期收回;有2套物业出租合同将于2018年6月、7月期满,届时将按照委物业管理办法重新规范出租;另外6套物业出租合同期限超过2018年,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已与承租方协商一致,不再由下属公司转租,改由中心直接与承租方按市场价重新签订合同,现正履行合同签署程序,计划2018年7月底前完成。 

  26.关于“合同期限过长,租金较低”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完善委招待所租赁管理。一是加强对委招待所的监督管理。明确机关服务中心对委招待所的出资者监督管理责任,加快推进招待所进行公司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出资人管理制度,明确招待所资产、财务、人事、收益分配等“三重一大”事项的管理权限和流程,确保履行出资人监督管理职责。二是完善委后勤管理体制。加强与省财政厅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的规定,条件成熟时将招待所实施脱钩,提前谋划做好脱钩后人员安置、机关后勤保障事项调整等有关工作。同时妥善处理好委招待所目前代管的宿舍区交由社会化管理的相关工作。 

  (2)调整下属华天公司的物业租金。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收回了广东华天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的出租场地,重新签署了租赁合同,调整上涨租金。 

  27.关于“房产物业长期对外出借给行业协会和研究机构,回收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整改措施: 

  (1)收回委机关对外出借或出租物业并加强管理。目前,我委机关对外出借或出租给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和其他单位的6处约2700平方米物业均已收回不再出租出借,下一步按照委物业资产管理办法加强管理。对使用办公用房期间存在欠缴租金行为的单位,按照使用单位与我委(含委属单位或机构改革前并入我委的单位)签订有合同协议的,按合同协议约定执行;无合同约定或合同期满后未续签合同的,按照广州市主管部门公布的同地段同类型物业当年市场参考价格计算租金,并已向有关单位发出追缴租金通知。 

  (2)加快解决被租用办公用房未归还问题。通过发函、召开调解会议进行协商,妥善解决被租用办公用房,下一步,我委将按照物业资产管理的有关政策对该处办公用房予以规范管理。 

  28.关于“部分公有住房被本单位干部职工或外单位人员长期违规占用,没有缴纳租金”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整改措施:已完成部分公有住房的腾退工作,剩余住房的住户由于不愿意腾退,我委已做好通过法律诉讼解决的前期准备工作,2018年底前将采取法律手段解决。此外,对占用委公用住房未缴纳租金的,2018年3月前按现有规定计算租金,之后按所在地段市场参考价追缴租金。 

  29.关于“财务报销签批流程随意、要素不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2015年7月17日印发的《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事务局财务管理规定》(中博会事务局〔2015〕13号),明确了3万元以上支出须经党委会讨论后立项、实施采购程序及签订合同;中博会专项经费各项目由业务部室提出预算申请,财务部汇总,中博会总体收支计划报党委会讨论通过后,印发正式通知由各业务部室开始采购程序及签订合同。2015年至今再没出现报销凭证局长一人审批签字的情况。 

  (2)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及相关制度。中博会事务局已对发票抬头单位名称错误的报销凭证一律退回,不再接受有涂改的发票作为原始报账凭证。完善机构设置,2016年8月增设财务部,明确了财务部负责人、会计及出纳岗位并配备了相应人员。2015年至今,中博会事务局没有再出现报销发票凭证涂改的情况。 

  (3)完善展位费收缴制度。2017年中博会组委会秘书处印发了第十四届中博会省区市招展招商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展位费收费标准。组委会秘书处领导多次在全国联络员会议等重大会议上强调,请各省区市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全额缴纳展位费,不得事先自行扣减组展费。中博会与各省区市沟通,要求务必按规定执行。为了彻底解决展位费无法足额收取的问题,结合中博会移师潭州展馆,专业化、市场化改革的实际,中博会事务局已于2017年草拟《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经费收支管理暂行办法(代拟稿)》,征求省财政厅意见,并将继续争取工信部中小企业局等主办单位的支持,探讨从2019年或2020年起改革中博会展位费收缴政策,取消组展费返还。 

  (4)追缴顶替报销的费用。广东省节能中心经核实存在5张顶票报销开支费用情况:一是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顶替出差购水费用,3张共计85元。当事人已于2018年1月全额退款。二是节假日发票顶替报销出差费用,2张共312元。当事人已于2018年1月全额退款。同时修订完善《省节能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和《省节能中心差旅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报销审核有关规定,并长期坚持。2018年1月广东省节能中心已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中心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指导,提升中心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5)加强教育和规范管理。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15年9月对接待费审批报销情况开展自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要求报销人退回已报销的现金、财务把对应的发票抽出退回报销人。2018年3月,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作再次完善,严格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费用报销审核制度,规范财务管理,确保支出行为合规。 

  30.关于“对外投资存在风险”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整改措施: 

  (1)加强审计。2017年底,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委托专门的会计师事务所完成了对其下属单位开展账务审计。从2017年起,下属单位已委托专门的财务管理公司代理记账,加强了账务的管理。 

  (2)加强财务管理。针对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投资未入账的问题,经咨询专门的会计师事务所意见,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月凭证将股权投资记入中心长期投资,并进行后期清算。 

  (3)加强投资管理。聘请专业机构调查后作出账务处理,力争2018年底前处理完毕。对非正常经营状态的单位,联系大股东提出清算要求,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18年底前启动法律程序。 

  31.关于“项目采购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印发委《政府采购管理规定》,明确了对化整为零及其他规避政府采购方式、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等行为将进行严肃问责。中博会事务局印发了政府采购管理暂行规定,严格按规定实施采购。 

  (2)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中博会事务局印发了2017年内部控制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采购执行过程及采购结果的监督。 

  (3)强化培训。开展内部控制、政府采购专题培训,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三)关于“四风”问题仍存在滋生土壤,有待进一步整改问题的整改。 

  32.关于“大部分出国费用转移到下属单位开支,超标比较严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科学制订出访计划。根据中博会主宾国邀请及境外招展招商工作实际需求,实事求是制定出访计划、人员构成建议及经费合理安排,经委党组研究同意后,按规定报送省外办备案。 

  (2)严格控制出访费用。严格按照标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往返机票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定点采购;团组出访交通食宿严格标准控制。 

  (3)严格执行审批程序。按因公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审核出访任务、天数、行程等资料,履行好委因公出国境管理的每项流程,经省外办审批完成后成行。 

  33.关于“中博会事务局违规购买购物卡”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严肃追责。对违纪案件有关责任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记过处分。 

  (2)加强警示教育。通过党委会、干部会、全体党员干部大会等三级会议对该违纪事件进行传达通报,以案说纪。组织开展中层以上干部述职述德述廉活动等活动,举一反三,提升拒腐防变的能力。开展干部轮岗,切实加强干部队伍的建设。 

  (3)召开民主生活会,结合事件本身及巡查和“回头看”意见指出的问题,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吸取教训。 

  (4)积极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由中博会事务局党委分级订《年度党风廉政责任书》,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修订《中博会事务局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加强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建设。 

  34.关于“省节能中心违规发放现金补贴”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制定落实违规发放现金补贴的整改方案。明确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时间、对象、名义和金额,追缴责任落实到责任人。同时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财务等方面的相关制度,加强委属单位人事和财务管理和监督。 

  (2)全额追回违规资金。截至目前,违规资金49.08万元全部退回,资金存放在省节能中心单位账户。下步将针对违规发放现金的问题根源和具体类别,实事求是深化整改,妥善处理好后续工作。 

  35.关于“违规用车、私车公养”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严抓制度落实。根据执行公务的出行要求有序安排出车任务,详细登记好车辆的行驶情况,细化公务用车管理。2017年3月中旬,按照上级批复要求,保留两辆业务保障用车。2017年10月底完成车辆拍卖及车辆过户等工作。从2015年开始整改至今,中博会事务局再没发生领导安排公车接送上下班事件。 

  (2)切实加强财务管理。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退回违规报销的油费。2017年车改后,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下属服务部、华天公司的车辆都已经报废,不再保留任何车辆。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出台了新的《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的使用和费用报销流程。2017年8月,中心对财务科人员作了补充调整,并加强了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的培训,切实在制度方面和人员方面严格把关。 

  (3)严格规范管理。省节能中心积极进行整改,2015年8月后已无公车私用现象。2017年修订完善《中心公务出行及车辆管理暂行办法》,并坚持严格执行。同时,省节能中心办公室负责中心车辆统筹调配管理,实行出行审核和登记,从源头上杜绝公车私用现象,同时接受中心全体员工的监督。 

  36.关于“班子成员主动下基层调研较少”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委班子成员深入开展调研。开展2017年委领导重大课题调研工作,委领导围绕9个方面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了调研成果。组织完成好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制造强省、建设网络强省和数字经济强省、发展工业互联网4个专题调研,将调研成果应用到推进工作上,出台建设制造强省、发展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药品医疗器械产业等政策措施。 

  (2)健全委班子成员下基层调研制度。委党组印发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对调研工作作了严格规定。委领导原则上每年到每个地级以上市开展调研不少于1次,单独或联合开展1个重大专题调研。 

  (3)坚持并完善委领导分片监督指导工作和骨干企业联系点制度。2017年梳理全省重大工业投资项目1777个,委领导分两次带队赴各地市开展重点项目跟踪服务,解决项目建设问题179个。 

  37.关于“一些调研前期收集问题与后期跟进解决出现脱节,针对地方、企业反映的问题和困难,提出解决方案、研究政策措施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严格规范委班子成员下基层调研方式。在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中要求委领导和处室负责同志要更加注重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突出解决问题,增强调研实效。 

  (2)坚持并完善工作现场会制度。坚持并完善委领导分片监督指导工作和骨干企业联系点制度,直接掌握地方及企业发展的基础情况,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委领导原则上不同时到同一个市调研,其他处室负责同志也不集中或轮番到一个市、一个点、一条线路去调研。 

  38.关于“专项资金安排存在‘轻调研、重分配、缺考核、低效率’”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委党组书记亲自主持会议,连续组织召开了3场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2)优化专项资金管理。联合省财政厅制定印发通知,将财政专项资金用途整合归并为六个资金用途,并调整项目安排方式,主要按因素法切块下达,由地市负责具体的项目安排。支持集中财力办大事。 

  (3)全面实施绩效管理。2014-2016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评价工作,纳入资金绩效评价的项目为4364个,资金额达142.32亿元,评价覆盖面涉及全省21个地市及部分省直企事业单位。建立事前有目标、事中有监控、事后有评价、结果要运用的全过程绩效评价机制。 

  (4)强化资金监管。制定委关于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强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 

  39.关于“部分政策可操作性不强,申报门槛过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开展政策修订工作。2016年11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扶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粤财工〔2016〕362号),将“鼓励研发机构提高研发费用”专题的支持对象从“在珠江西岸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先进装备制造业研发机构总部(或分支机构)”调整为“在珠江西岸注册设立、并在当地申报纳税的研发机构(或分支机构)或企业”,申报门槛从研发机构年研发总费用5000万元降低为3000万元;“支持优质项目落地建设”专题的申报门槛从总投资额5亿元降低为2亿元;“先进装备保费补贴”专题补贴对象从“首次购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成套设备、通用和专用设备及核心部件的先进装备制造业企业”调整为“珠江西岸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生产企业”。2016年11月15日会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扶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财政政策实施细则》(粤经信珠西〔2016〕342号)。完善珠西资金台账,建立形成“四表一情况一通报”的监管机制,根据预算法等相关规定,收回2015年未使用资金再分配。经过调整,珠西专项资金的使用进度大幅提高,截止2017年12月31日,2015、2016年珠西专项资金落实率均为100%,2017年资金落实率为89.25%。2017年,省人大常委会对珠西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结果为88.1分。 

  (2)制定新一轮财政政策。2015年制定、2016年修订的珠西财政扶持政策已于2017年12月31日到期,2017年起草了《关于扶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财政政策措施(2018-2020年)》,对原珠西财政政策进一步优化调整,使扶持对象、扶持方向更加聚焦、更接地气,同时扩大了政策覆盖范围。拟将该政策措施与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项目下达计划一并印发实施。目前正按程序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实施。 

  40.关于“‘放管服’改革不够到位,指导基层‘接得住管得好’和事后监管方面也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进一步下放委托省级行政职权事项。在已经下放或委托2批共22个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基础上,再整理出9个事项拟下放或委托由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实施。将正式行文报送省编办,提请列入下一批省级职权调整事项。 

  (2)制定完善“放管服”相关制度。制定印发了委《下放委托实施行政职权事项监督管理办法》和委《“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试行)》。 

  (3)编制行政权力通用目录清单。梳理编制本系统全省范围通用的行政权力目录清单,明确省市县三级在同一事项上的职权范围。 

  (4)加强对下级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服务。与受委托机关签署委托协议,并编制了每个事项的工作指南,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 

  41.关于“文山会海反弹回潮”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委党组印发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针对“精简文件简报”和“精简会议活动”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和限制,并严格落实。2017年以委名义的发文和会议分别减少17.65%、38.5%。 

  42.关于“部署工作仍依赖文来文往”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认真落实好《关于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的意见》,制定印发委《公文处理实施细则》和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严格按程序报文,简化形式,有效减少文件数量。 

  43.关于“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现象,近3年以委名义召开的全省性会议多达106个”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严格控制会议活动。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规定,每年以委名义召开的全省性工作会议不超过1次;业务处室召开的全省性业务工作会议每个处室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委领导出席会议、活动严格按规定执行。2017年以委名义召开的全省性会议、政务活动压减到25场,其中现场见面会24场、视频会议1场。 

  (2)加强对会议、展会等活动的计划性管理。严格审核计划,经委务会审议后,形成2018年度会议、重大政务活动及展会等活动计划,没有列入计划的会议、展会等活动原则上不予召开。能以视频会议代替现场会议的坚决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 

  44.关于“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执行力还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坚决抓好37项协议的落实,委党组召开会议专门听取了一系列合作协议落实情况汇报,要求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协议双方要建立定期交流制度,共同推进协议内容的落实。委党组将37项协议纳入委督办工作重点进行跟踪督办,并要求书面向委党组汇报落实情况。 

  45.关于“截至2017年5月,部门预算支出进度在118个省级预算单位中排名靠后”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压实财政支出责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逐项排查支出进度慢的项目清单,将资金支出任务按指标分解到业务处室、委属单位,要求责任单位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倒排支出计划,切实加快用款计划申请和支付进度。 

  (2)建立健全通报制度。每月对业务处室、委属单位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办,按照支出进度进行排名通报。对资金支出缓慢、执行不力的处室和委属单位,采取通报、约谈的方式,督促查找原因、加强整改,尽快解决问题,同时按照委务会要求,各处室、各委属单位年内累计三次被通报财政支出进度列倒数前三位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年终各项考核评比中不能评为优秀等级。 

  (3)加快办理政府采购流程和资金支付手续。一方面,对需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资金,加快各环节的办理速度。及时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及时签署相关协议,及时发布采购信息,及时完成履约相关环节工作,尽快形成实际支出。对已达到支付条件的资金,务必按程序尽快完成支付;对仍需履行采购、履约、验收等手续的资金,采取一切合规可行的手段,加快各项手续办理,确保尽快形成支出。另一方面,加快办理转拨资金的支付手续,对属于按文件转拨至其他单位的专项资金,尽快办理转拨手续。 

  46.关于“推进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指导、督促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研究制定新的三年行动计划。2017年9月,我委制定了《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聚焦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了2018-2020年珠江西岸装备制造业的工业增加值实现12000亿元、年均增长12%、投资额超7000亿元、年均增长15%的工作目标,以及九大产业发展重点、八项主要任务和七项保障措施。同时会同省有关部门积极指导珠西各地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明确实施时间表,有序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2)推进各地精准招商。2015-2017年,我委会同珠西产业带八市连续举办三届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投资贸易洽谈会,三届珠洽会签约分别为205个、213个、288个,截至目前动工率分别为93.3%、83.1%、47.8%(剔除撤销项目)。同时我委为加强对各地项目招商的支持指导,2017年会同工信部电子五所就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链现状开展专题调查,围绕产业关键环节、主攻方向、上下游信息、需重点突破的产品等情况,编制形成了9个领域产业招商目录,共遴选招商目标企业195家,指导各地定向精准招商。 

  (3)推动项目落地建设。根据珠西产业带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和省市县三级督导机制,我委对珠西产业带建设增加值、投资、财政资金、项目4大类14个子指标,实行“一月一分析”“一月一通报”“一季度一督查”,定期组织现场督查。2017年,按照省领导“对落后的地区要对症下药,协助其做好2017年工作”的批示,我委针对工作落后地区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资金落实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整理了中山、珠海、佛山等地推进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工作措施和经验,分别送各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引起各地高度重视。2017年10月,我委会同省委督查室组织省财政厅、国土厅、住建厅、海洋渔业厅等省有关部门到珠西各地开展专项督查和指导服务,协助解决项目建设遇到的实际问题,推进一批项目开工建设和竣工投产。 

  (4)继续加快推进财政政策落实。待2018-2020年珠西财政扶持政策和实施细则印发后,我委将编印政策宣传单张,组织赴各地开展政策宣贯活动,对各地在新财政政策落地过程中遇到的疑问进行释疑解答,协调解决在政策落地的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并对企业负责人实施精准宣传,提升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加强对财政资金的事后督查和指导,要求各地尽快将2017年结余资金落实到位,对已落实项目而未拨付的资金,应加快资金拨付手续。 

  47.关于“大数据缺乏稳定数据源”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拓展数据来源。通过签署合作协议、项目支持等方式,建立与电力、进出口贸易、货物运输、信贷、通信、用地等数据来源单位的合作关系,不断丰富数据合作内容。与省直单位、有关企业等保持密切沟通,取得各方大力支持,形成定期提供数据机制。 

  (2)推出“广东省制造业大数据指数”。创建“广东省制造业大数据指数”,运用大数据构建模型并计算指数,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反映广东省制造业运行情况。用好“广东省制造业大数据指数”成果。组织力量编制指数月度报告。在合适时机向社会发布指数,提高公众认知度。 

  48.关于“个别委领导、有的部门负责人对涉及多个部门、统筹协调难度大的工作存在畏难情绪”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明确工作分办程序。进一步整合统筹处室之间的职能,直接或间接减少委领导、处室负责人协调工作的难度。对登记的收文进行初审,提出分办意见,经审核后分办。 

  (2)加强委领导对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委领导交办的公文处理事项均作为急件办理,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或报告办理阶段进展情况。 

  49.关于“职能处室之间统筹不够、资源整合、相互配合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列入长期整改。 

  整改措施: 

  (1)优化机构设置。按照新一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要求,抓紧研究优化委内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解决机构设置和职责划分不够科学,职责缺位和效能不高问题。 

  (2)明确主办责任。涉及需要两个以上处室办理的工作,办公室充分协调后明确主办处室,并加强沟通,防止互相推诿现象。 

  (3)加大配合力度。主办处室应在规定期限内尽快组织办理公文,拟写办理意见,送委办公室呈委领导审批。会办处室应认真办理与本处室职能相关的事项,不得敷衍塞责。 

  (4)加大考核力度。建立委领导班子定期检查和考核奖惩制度,对落实不到位的事项进行深入督促检查,并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直接挂钩,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严格执行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把执行情况纳入委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 

  50.关于“有的党员干部上班时间浏览股票、网上购物等”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加强督促检查。在巡视整改期间,已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了两次抽查,未发现违规情况。 

  (2)完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委作风督查暗访制度,将不定期随机抽查干部职工上班时间上网情况,对于违反规定的予以处理。 

  (四)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干部监督管理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51.关于“干部任用工作存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整改措施: 

  (1)严格规范干部任用工作。修订印发我委《委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并严格执行。编印我委《人事工作指引手册》,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工作,提高选人用人规范化水平。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清单,将纪实材料作为干部“带病提拔”、违规任用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2)加强对试用期间干部岗位调整的管理。新修订的《委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明确干部任职试用期间,按规定一般不调整试用期间干部工作岗位,原则上不作交流。 

  (3)严格落实干部破格提拔报批的有关要求。已成立专项工作组,对因历史原因导致破格提拔不规范的人员开展调查核实,重点调查核实是否违反当时的干部政策和任用程序,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待省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明确后,由党组集体研究处理。今后对拟破格人选应当报批的,严格按规定报省委组织部审批。 

  (4)杜绝“以工代干”现象。组织对各委属单位进行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目前存在此类现象的委机关服务中心、委信息中心,要求严格按照岗位设置和人员身份进行岗位聘用,对以工人身份聘用到管理岗位的,一律调整聘用回工勤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委机关服务中心目前存在“以工代干”9人,于2017年11月根据其主要任务、工作需要和现有人员情况,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请调整岗位设置,减少管理岗位4个、增加专业技术岗位6个、增加工勤岗位2个,并于2018年1月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复同意,下一阶段将重新进行岗位聘用,于2018年6月前完成整改。委信息中心目前存在“以工代干”1人,经我委多次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沟通,待核实该人员是否在编的基础上,认真开展整改,如其不在编,则按照编外人员的劳动关系进行管理;如其在编,则严格对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岗位聘用,与委信息中心改革工作同期完成。下一步,我委将加强对委属单位岗位聘用的管理,指导委属单位严格按照岗位聘用条件进行聘用,杜绝“以工代干”现象。 

  52.关于“职务调整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整改措施:加强干部调整的统筹谋划,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2017年全委轮岗17人。2018年修订印发委《干部交流轮岗和挂职锻炼工作制度》,同一处室(单位)同一批轮岗交流或挂职锻炼人员一般不超过实有人员的1/3。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新的轮岗制度,合理制定轮岗方案,分期分批实现符合条件人员的轮岗。 

  53.关于“有目的‘提退’”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选准用好各年龄段干部,不以提前退休作为干部提拔的条件。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广东经济和信息化事业发展需要,选准用好各年龄段干部,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不以提前退休作为干部提拔的条件。 

  (2)严格审批。对申请提前退休的干部,严格按照《公务员法》第八十八条规定进行审批。 

  54.关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有待优化”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整改措施: 

  (1)优化机构设置。结合省政府机构改革,统筹考虑委机关各处室、各委属单位机构设置,使我委的主业更加突出,处室和委属单位设置更加优化协同高效,加快推进制造强省、网络强省、数字经济强省建设。 

  (2)优化人员配备。围绕主业配置编制和人力资源,并重点向核心业务倾斜。在前一阶段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中,我委已将委机关新增22名行政编制中的20名安排到业务处室,新增的37名人员全部安排到业务处室。补充安排后,目前各处室平均人数超过7人,各处室编制、人员均在5名(人)以上。 

  (3)加强对借用人员的规范管理。2017年5月,制定印发《委借用、跟班学习人员管理规定(试行)》(粤经信办〔2017〕3号),开展借用人员清理规范工作,借用人员备案数由59人减少为目前的29人。下一步,我委将根据有关规定,从严把好借用人员来源关,一律不得从协会、企业借用人员;严格控制借用人员数量和借用时间,严格把握借用人员审核报批程序,对不符合借用条件和程序的一律不予审批;落实借用处室管理责任,从严加强借用人员日常管理;定期开展借用人员清理规范工作,对违规借用的一律予以清退,并通报有关处室负责人。 

  55.关于“一些入编人员未按规定报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整改措施: 

  (1)加强对委属单位人员的入口管理。对目前自查发现的委信息中心6名、委机关服务中心11名入编审批手续不齐全的人员,组织相关委属单位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在逐个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有关工作建议,并主动加强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沟通,开展清理规范工作。委信息中心整改事项与委信息中心改革工作同期完成,委机关服务中心整改事项在2018年底前完成。 

  (2)加强委机关和委属单位轮岗交流和岗位聘用管理。对公开招录(聘)、调转任到委机关或委属单位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格条件审核和程序把关,身份或原任职有瑕疵人员一律不得录用调入。对2014年来在委机关和委属单位之间交流任职的22人,目前均已办理身份变更手续。对其中8人未及时办理岗位聘用结果报备手续的,其中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事务局1人、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1人的岗位聘用结果报备已分别于2017年9月和12月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复同意,另外6人将严格按有关规定抓紧补办岗位聘用结果备案。 

  56.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任工作仍未完成”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整改措施: 

  (1)加强委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岗位管理。6个未完全定岗定人的事业单位,已分别分类推进岗位设置和岗位管理工作。 

  (2)对于曾自设部长助理、主任助理等行政职务的省信息中心(现已划归省府办公厅管理),已于2016年4月整改完毕。我委以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情况为重点,在对各委属单位进行全面核查的基础上,严格贯彻落实省上级规定,加强对委属单位执行机构编制事项的监督检查,指导监督各委属单位严格按照编制规定的主要任务和实际工作需要,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推进岗位设置和干部聘任去行政化。 

  (3)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省政府“数字政府”建设方案,委信息中心已作为首批试点单位,我委将积极推进其改革工作;对委机关服务中心,按照省政府对机关后勤服务机构的统一改革部署进行。   

  57.关于“编外合同工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整改措施: 

  (1)优化人员岗位设置。对办公室和机关服务中心人员岗位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按照办公室公务员、机关服务中心编制内职工和编外合同工统筹考虑,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量优化岗位和人员配置。同时,结合机关公务员轮岗统筹加强对保密、机关财务等关键岗位的人员配置,减少相应岗位编外合同工的使用。 

  (2)规范经费保障。加强与省财政厅的沟通,对聘用必要的编外人员所需经费争取纳入部门预算解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劳务派遣)形式予以规范。 

  (3)加强招待所的规范管理。强化机关服务中心对招待所的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招待所资产、财务、人事和其他三重一大事项的管理权限和流程,对收益分配及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监管。 

  (4)推动实施招待所脱钩。加强与省财政厅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的规定,条件成熟时将招待所实施脱钩。 

  (5)加快推进后勤体制改革。积极配合新一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进一步完善机关后勤保障体制,优化人员结构和资源配置,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将市场可以承接的服务事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保障,尽快彻底解决编外合同工现象。 

  58.关于“个别干部档案材料归档不及时,部分档案缺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加强档案的及时补充收集和整理归档。专门下发通知,进行专门收集归档,聘请专业公司进行进一步规范整理。明确专人负责,确定每个月的最后一天为“月整理日”,对应归档的档案及时收集分类,每年4月为“年整理月”,对年度的档案材料进行规范整理。加大对委属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各委属单位按要求及时做好干部档案管理工作。 

  (2)补充完善缺失档案材料。对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发现缺失的有关档案材料,已与干部本人及有关单位的协调沟通,查找补充有关材料,目前已补充档案说明材料105份。 

  59.关于“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漏报、不如实申报情况比较严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抓好2018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提高填报“一致率”。组织专题培训,对所有填报对象进行全覆盖培训,确保先培训后填报。开通“填报服务热线”,为领导干部提供政策咨询,编发手机短信对领导干部作温馨提醒。特别是对八种家事变更即时报告的提醒。梳理因私出国(境)证件保管登记、因私出国(境)审批情况以及年度工资收入等情况,加强领导干部填报工作的指引和规范性审核,确保领导干部如实填报。委领导督促分管处室、委属单位领导干部自觉如实开展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对“一致率”偏低的党委、支部约谈党委书记、支部书记。 

  (2)对少报、瞒报的按规定严肃处理。对无正当理由不及时报告、以及漏报、隐瞒不报等不如实填报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采取会议通报、书面通报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点名道姓通报。 

  60.关于“干部因私出入境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对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的集中保管。全面梳理并严格管理委机关和委属单位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对委机关在职公务员、退离休厅级以上干部、委管干部的因私出国(境)证照,全部由委人事处安排专人集中保管并登记造册,每次缴交、领取、使用情况须记录在案;委属单位其他工作人员的因私出国(境)证照由各单位人事部门集中保管。及时提醒干部申领证件后归还期限,各委属单位工作人员的因私证照也按规定在本单位专人集中保管。 

  (2)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对不如实报告持有因私护照和因私出入境证件、不如实报告因私出国(境)情况的,给予严肃处理。 

  61.关于“对反馈意见中涉及省信息中心”问题的整改。 

  委党组已发函至省政府办公厅党组,请其督促省信息中心党委落实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函告我委,由我委汇总报告省委巡视办。2018年3月28日,省政府办公厅已函复我委。省信息中心有关整改情况如下: 

  第一,关于“党组织换届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整改措施:省信息中心党委严格按程序开展党委换届选举工作。2016年5月召开了党员代表大会,严格按组织程序开展党委换届选举工作。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其中两位同志后来调离。目前,中心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空缺,机构改革期间面临改革人事冻结, 

  第二,关于“党内会议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修订完善省信息中心党委会议有关制度和规则。明确议事原则、议事范围、议事形式、议事准备、议事程序、议事纪律等。严格落实省信息中心党委会议制度和规则。明确党委会参会人员和列席人员职责,坚决杜绝非党委委员出席党委会并参与表决情况。规范省信息中心会议记录及纪要签署。严格区分并统一使用记录本,做好会后纪要签发,确保作为中心研究执行重大事项的依据。加强党支部建设。参加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和党务干部培训班。召开中心支部书记学习交流会。 

  第三,关于“党费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严格按标准收缴党费。提高对党费交纳工作的认识。把是否按时交纳党费作为2017年度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将党费收缴工作纳入党建目标考核范围,年终未按规定完成党费收缴工作的部门取消评优资格。严格落实党费收缴制度。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费交纳工作。督促各党支部认真组织党费收缴工作,规范填写党费收缴情况登记表,坚持一月一收缴,一月一通报。要求各党支部开展全体党员按时、按标准交纳党费教育工作。 

  第四,关于“省信息中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任工作仍未完成”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及干部管理监督各项制度。重新设置部室岗位,2016年全面开展部室负责人轮岗、干部职工的部室岗位双向选择,完成定岗定人。严格按照编制方案中的内设机构领导职数,重新竞聘副部长(副主任),杜绝自设部长助理、主任助理等情况;修订完善《省信息中心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管理办法》,完成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0-83133277,83133270,邮政信箱: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电子邮箱:jgdb@gdei.gov.cn;邮政编码:510030。 

 

  中共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