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新一期深圳市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重大工业项目库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日前印发,深圳建立和完善全市重大工业项目的征集、管理和服务体系,及时掌握全市工业和技术改造投资重点和方向。

  《办法》适用于深圳市满足条件的总投资额5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以及总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区域范围包括深汕特别合作区。

  深圳将建立市、区(含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和企业三级操作的重大工业项目库,并对入库项目实行分类管理、重点跟踪和协调服务。在分类管理上,包括储备重大工业项目、新开工重大工业项目、在建重大工业项目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等。

  纳入《市重大工业项目名录》的重大工业项目,除储备重大工业项目外,按相关规定开展同步奖补。入库企业将被推荐享受市直通车企业服务。

  《办法》还提出,对弄虚作假、骗取深圳市重大工业项目库入库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其入库资格,由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列入失信提示名单,依规将违规信息推送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予以公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南方日报记者:戴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