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全市工信系统党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依法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各项职责,提升中小企业对最新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11月28日下午,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举办“新修订《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宣讲会”,专门邀请了参与《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简称“新《条例》”)修订工作的专家,华南理工大学郭梓杰博士作详细解读。清远市工信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王少波做开班动员讲话。清远市工信局部分党员干部职工、市工商业联合会、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负责同志和业务科(股)室工作人员,以及近100家中小企业代表参加宣贯会。

  郭梓杰博士详细介绍了新《条例》的制定背景、制定目的、制定过程、条例重要意义和作用,并对新《条例》的各个条文进行了详细深入的解读。新《条例》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立足全省中小企业发展实际,针对全省中小企业普遍面临的突出问题而制定的一部重要的地方性法规。新《条例》在做好同原法规继承与衔接的同时,积极回应中小企业诉求和呼声,坚持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强化政府扶持力度,着力解决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转型难、权益保护难等突出问题,并重点增强新《条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新《条例》的出台,对进一步优化我省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新《条例》已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在深入学习了新《条例》之后,清远市工信局相关负责同志表示,新《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政府相关部门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定职责,对政府部门如何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等作出了明确的工作指引,为做好全市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下一步,市工信局将充分利用政务网站、清远日报、清远政企通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涉企政策发布平台等渠道,对新《条例》进行全面宣传解读,推动新《条例》进机关、进园区、进企业,全面推动清远市中小企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