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全市工信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依法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各项职责,提升中小企业对最新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12月30日下午,茂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举办了新修订《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讲会,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负责人对《条例》全文作详细解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黎忠球做总结讲话。茂名市工信局部分干部职工、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市企业联合会、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工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负责同志和业务科(股)室工作人员、市工业主导行业协会负责人等40多人参加宣贯会。

茂名:市工信局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_600.jpg

  中小企业科负责人首先介绍了新《条例》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并对新《条例》的各个条文进行了详细深入的解读,并结合茂名实际找差距、找不足,明确今后茂名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努力重点和发力方向。新《条例》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立足全省中小企业发展实际,针对全省中小企业普遍面临的突出问题而制定的一部重要的地方性法规。新《条例》在做好同原法规继承与衔接的同时,积极回应中小企业诉求和呼声,坚持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强化政府扶持力度,着力解决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转型难、权益保护难等突出问题,并重点增强新《条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新《条例》的出台,对进一步优化全省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新《条例》已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黎忠球在会议上强调,新《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政府相关部门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定职责,对政府部门如何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等作出了明确的工作指引,为做好全市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下一步,县级工信部门要认真学习新《条例》,做到弄通学透,在此基础上,组织镇(街)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相关人员及辖区内广大中小企业的管理人员,开展新《条例》的政策宣贯工作,把新《条例》的丰富内容提炼成一条条高含金量和可操作的措施,便于企业理解和掌握政策利用的渠道和方法,按照“学用结合”原则,有计划、分批次地开展新《条例》学习培训,全面熟悉、掌握、领会《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具体内容,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真正把新《条例》贯彻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