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惠州市工信局千方百计解决企业实际困难,支持口罩、消毒液等抗疫物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扩大生产。2月8日,惠州市工信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支持防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用品(具)装备企业扩大生产的紧急通知》。惠州市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口罩机、防护服贴条机、负压救护车等重点急需设备及关键零部件等装备企业,可申报相关扶持奖励政策。

  根据该扶持政策,对广东省内注册的口罩机、防护服贴条机、负压救护车等重点急需设备及关键零部件等装备企业,服从国家和省医疗防控物资调度要求的生产销售予以奖励:对2020年2月7日至2月20日产生实际销售的企业,按每台(套)设备售价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奖励;对2020年2月21日至4月20日产生实际销售的企业,按每台(套)设备售价不超过40%的比例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申报企业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销售合同、销售发票、银行收款凭证、材料真实性声明,材料装订成册后侧面加盖申报单位骑缝章,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供所辖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对。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组织本县(区)企业开展申报工作,按照“成熟一个上报一个”的原则,于4月3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和推荐文件上报给市工信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

  (惠州日报记者:谢宝树,通讯员:朱靖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