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门市委十三届十四次全会精神,力促全市工业项目建设提速增效,助推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近日,江门市政府正式印发《江门市开展“工业项目建设提速年”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持续加大工业投资力度,多措并举推进工业项目加快建设。

  一、高位谋划,狠抓项目建设不放松

  近年来,江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工业发展,各级各部门坚定不移走工业立市、制造强市之路,全市工业经济实现稳步发展。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江门市委、市政府高位谋划,提出“工业项目建设提速年”工作部署,狠抓项目投资建设不放松,推动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为落实江门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积极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制订《江门市开展“工业项目建设提速年”工作实施方案》。今年以来,经过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江门市工业投资实现了良好开局,1-2月全市完成工业投资58.31亿元,同比增长112.1%,总量在全省排第5位,仅次于东莞、广州、深圳、惠州,增速在全省排第3位,仅次于肇庆、中山。

  二、细化措施,推动项目建设提速增效

  《方案》着力推动新项目引进提速、已签约未供地项目落地提速,以及在建项目、增资扩产及技改项目建设提速,提出了强化项目预审、分级推进项目洽谈、简化企业开办手续、创新工业用地出让方式、加快项目施工审批、推行项目备案承诺制、完善基础设施及服务配套等18项具体措施,通过建立健全组织领导、资源要素保障、行政审批提速、项目预警督办、重点项目挂钩联系、考核通报等六大机制,保障“工业项目建设提速年”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同时,《方案》把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保障机制分解成64项具体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三、创新方式,支持项目加快建设

  《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创新招、出实招,全力支持项目加快建设。例如,在“标准地”出让方面,要求开发区、产业园区等工业集中区开展综合性区域评估,建立“标准地”控制指标体系,按照告知承诺制及分级分档的标准,对项目建设单位出让土地并进行监管。在创新用地出让方式方面,推行“带方案出让”“先租后让”新模式,并要求市(区)提前完成项目用地的征地拆迁、场地平整以及通水、通电、通气等“七通一平”工作,确保挂牌出让的工业用地达到项目“拿地即开工”要求。在施工审批提速方面,要求相关部门对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告知承诺制,探索分阶段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支持项目建设单位对一定范围内的桩基工程、基坑支护等先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