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开遴选干部心理健康专业服务项目承担机构的通告
通告〔2020〕56 号
来源:本网原创稿发布时间: 2020-10-22 14:21:40

  为做好干部心理健康关心关怀工作,我厅向社会公开遴选干部心理健康专业服务项目承担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干部心理健康专业服务项目

  二、项目服务内容

  (一)辅导讲座。开展面向全厅干部及其直系亲属的心理辅导讲座,主题包括面向所有人群的心理健康常识、压力应对等,面向相关人群的婚姻家庭、亲子关系等,服务期内辅导讲座不少于10场,每场约2小时。

  (二)心理沙龙。开展面向全厅干部及其直系亲属的不同主题的体验式心理沙龙,服务期内心理沙龙不少于5场,每场约2小时。

  (三)心理测评。面向全厅干部进行心理健康测评,对每位参加测评的人员反馈测评报告,对总体结果进行数据分析、出具总体情况报告。

  (四)心理咨询。包括电话咨询和面询。开设专线,面向全厅干部及其直系亲属,由专业人员提供电话心理咨询服务,并根据服务对象需要提供面对面心理咨询服务。

  (五)线上知识普及。根据心理健康测评结果和需求,通过手机推送心理健康相关短视频、音频、文字材料。

  三、项目服务期限

  12个月。

  四、遴选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机构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由我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

  五、报名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二)广东省内依法注册的社团组织、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或企(事)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广州市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

  (三)项目服务团队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优先考虑团队负责人在临床心理学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及影响力的团队。

  (四)项目服务团队人数不少于5人,且全部至少具有以下资格证书之一:(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心理咨询师证书;(2)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发的心理治疗师证书;(3)中国心理学会颁发的注册心理师证书;(4)中国心理学会颁发的注册督导师证书。

  (五)项目服务团队具有提供心理健康服务的经验。优先考虑有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心理健康服务经验的团队。

  (六)本服务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六、申报材料

  (一)机构概况。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设置情况、团队人员基本情况、相关工作业绩等。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服务工作方案。服务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方案的理解、项目目标、项目服务方法措施等。

  (四)服务费用报价。服务费用报价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服务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劳务费、差旅费、印刷费等完成相应服务所需全部费用。报名机构须提供费用报价明细表并作详细测算说明。

  (五)其他可以佐证团队资质、专业能力、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材料。  

  七、其他事项

  (一)申报机构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二)申报材料须加盖申报机构公章,一式五份(一正本四副本),并提交word版电子档,用光盘刻存1份。按照有关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装订密封并在外包装上注明申报机构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报名时另行提供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我厅在确认有效申报机构符合项目评审条件后组织进行专家评审,届时将通知有效申报机构参加。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8日17:30。

  申报机构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送达我厅(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711室,电话020-83134536),逾期不予受理。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