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人考中心函[2006]93号
关于2006年11月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
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考试机构,省直及中央驻穗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计算机软件考试办公室《关于2006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安排的通知》(软考办函[2006]7号),2006年度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于11月4日(星期六)举行。现将有关报考工作通知如下:
一、 报名
我省的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东省参加本专业考试的,均须登录“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并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时间: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定为:2006年7月20日上午8时起至9月15日下午5时|17时止。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开通计算机与软件考试全省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收考生网上预报名。凡参加网上报名人员,均须经过网上填表和照片上传(近期彩色照片,照片大小小于50K,证件照类型)等步骤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
全省“报名确认”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9月15日。
省计算中心协助做好省直的考场设置及考试实施等工作。
1、省直报名点定于2006年9月11日至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的考生或单位持要求的“报考材料”到省直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
地点: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广东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电话:37605711、83549674。
2、各市受理“报名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各市决定后公布,但必须于9月15日前完成报名工作,并于9月22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完毕。
(三)报考条件及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1。
二、 11月4日考试的专业及其科目、考试时间(刻)
级别 | 资格名称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高级 | 信息系统 项目管理师 | 上午9:00 —11:30 | 综合知识 | |
下午 | 1:30—3:00 | 案例分析 | ||
3:20—5:20 | 论 文 | |||
系统分析师 | 上午9:00 —11:30 | 综合知识 | ||
下午 | 1:30—3:00 | 案例分析 | ||
3:20—5:20 | 论 文 | |||
中级 | 软件设计师 | 上午 9:00—11:30 | 基础知识 | |
下午 2:00—4:30 | 应用技术 | |||
网络工程师 | 上午 9:00—11:30 | 基础知识 | ||
下午 2:00—4:30 | 应用技术 | |||
电子商务 设计师 | 上午 9:00—11:30 | 基础知识 | ||
下午 2:00—4:30 | 应用技术 | |||
嵌入式系统 设计师 | 上午 9:00—11:30 | 基础知识 | ||
下午 2:00—4:30 | 应用技术 | |||
信息系统 监理师 | 上午 9:00—11:30 | 基础知识 | ||
下午 2:00—4:30 | 应用技术 | |||
初级 | 程序员 | 上午 9:00—11:30 | 基础知识 | |
下午 2:00—4:30 | 应用技术 | |||
网络管理员 | 上午 9:00—11:30 | 基础知识 | ||
下午 2:00—4:30 | 应用技术 | |||
电子商务 技术员 | 上午 9:00—11:30 | 基础知识 | ||
下午 2:00—4:30 | 应用技术 | |||
信息处理 技术员
| 上午 9:00—11:30 | 基础知识 | ||
分二批机考: 11月4日14:00-16:30 11月5日9:00—11:30 | 应用技术 |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1、“基础知识”、“综合知识”科目的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用技术”、“论文”和“案例分析” 科目的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
2、 考生携带黑色或蓝色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进入考场。
(二)考场设置
省直及各地级以上市设考场。报考人数少的市,报由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统一就近安排考场。
四、其他
(一) 按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规定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信息处理技术员收费另文通知。报名工作结束后10天内,各市按规定的比例上缴省国库。
(二) 省信息产业厅办公室提供考前培训及考试用书征订服务,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协助,有关事宜由信息产业厅另文通知。
附件:1、2006年11月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考条件及提交材料的要求
2、2006年11月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略)
3、2006年11月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人数汇总表(略)
4、2006年11月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试卷需求表(略)
5、2006年11月计算机与软件考试报名人数、实考人数统计表(略)
6、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省级代码和准考证号编码规则
7、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专业类别、资格名称、级别及编码对应表
8、2006年11月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计划
9、2006年11月4日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场情况统计表(略)
二○○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抄送:厅专技处,各地级以上市信息化主管部门
附件1:
2006年11月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
(水平)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报考条件
1、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
2、 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
3、 报考者不受学历、资历、年龄的限制。
二、报考者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2006年11月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报考者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式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经单位验印)。
3、2张大一寸近期同版彩色免冠相片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所有附件材料须用A4纸复印。
附件6: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省级代码和准考证号编码规则
准考证号为12位数字,其格式如下:
** ** ** ******
考次 级别 省码 省内编码
第1位为年份的末位;
第2位为年内考试次第(上半年为1,下半年为2);
第3、4位为考试级别(其编码见考试级别编码表—附件7);
第5、6位为省(市)编码:
北京 01 | 吉林 07 | 江苏 14 | 河南 22 | 陕西 30 | 新疆 37 |
天津 02 | 辽宁 08 | 安徽 16 | 湖北 23 | 宁夏 31 | 贵州 38 |
河北 03 | 大连 09 | 浙江 17 | 湖南 25 | 甘肃 32 | 云南 39 |
山西 04 | 沈阳 10 | 宁波 18 | 广东 26 | 青海 33 | 西藏 40 |
内蒙古 05 | 山东 11 | 江西 19 | 海南 28 | 四川 34 |
|
黑龙江 06 | 上海 13 | 福建 20 | 广西 29 | 重庆 36 |
|
省内编码为6位数字,由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根据各市的报名及考场设置情况进行编码,编码规则另行通知。
附件7: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专业类别、资格名称、级别及编码对应表
专业 类别 资 格 名 称 级别 层次 | 计算机 软 件 | 计算机 网 络 | 计 算 机 应用技术 | 信息系统 | 信 息 服 务 |
高级资格 |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01(编码,下同) 系统分析师(原系统分析员),02 系统架构设计师,03 | ||||
中级资格 | 软件评测师,14 软件设计师,15 (原高级程序员) | 网络工程师,24 | 多媒体应用设计师,34 嵌入式系统设计师,35 计算机辅助设计师,36 电子商务设计师,37 | 信息系统监理师,44 数据库系统工程师,45 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46 | 信息技术支持工程师,54 |
初级资格 | 程序员,18 (原初级程序员、程序员) | 网络管理员, 28 | 多媒体应用制作技术员,38 电子商务技术员,39 | 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员,48 | 信息处理技术员,58 |
附件8:
2006年11月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
资格(水平)考试工作计划
7月20日上午8:00至9月15午17:00 | 全省网上报名系统开通,受理考生网上报名 |
9月11日至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 省直报名点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各市的具体时间由各市确定后公布 |
9月15日前 | 完成报名工作 |
9月22日前 | 各市报送报名材料、报名数据库和报名人数汇总表 |
10月8日前 | 安排考场、上报试卷订单、制发准考证 |
10月14日至11月3日 | 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或到各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
11月4日 | 考试 |
11月13日前 | 上报考试情况统计表、高级资格下午两科目答卷 |
12月8日前 | 上报成绩库 |
上载日期:2006-07-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