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公开遴选2017年职称评审服务机构的通告
二○一七年58号
来源:人事处发布时间: 2017-08-07 15:42:00

  为进一步做好高级经济师等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网上申报、审核、保管及返还工作,经请示我委领导同意,拟将我委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管理系统升级维护以及2017年申报材料初审、整理、数据录用等工作委托社会机构完成。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2017年职称评审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 职称申报管理系统技术升级和维护。主要有: 

  1.对甲方提出的系统调整要求,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更新完成。 

  2.对因系统设计、代码编写错误而造成的系统错误,提供免费的修正服务。 

  3.定期对服务器进行升级维护和数据库进行备份服务。 

  4.对用户提出的本系统有关问题及时回复,并提供电话咨询服务。 

  5.其他需实现的系统功能。 

  (二) 2017年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审核、整理及数据录用等。主要有: 

  1.指定专人完成2017年申报材料(含系统电子版材料和提交的纸质材料)初审、整理以及相关数据录用等工作。 

  2.对申报人员提出的申报材料所需要求等问题及时提供咨询服务。 

  3.按甲方要求按时按质完成申报材料的审核、整理、分类、保管、返回及相关数据录用工作等。 

  三、遴选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材料。我委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评审,择优确定中选单位。 

  四、报名条件 

  (一)广东省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有关社会组织或中介机构,在广州市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 

  (二)具备提供现场服务的能力。 

  (三)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管理系统技术开发、维护,以及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材料审核等工作经验。 

  (四)具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五)机构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好;不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不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近3年内机构主要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受到刑事处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申报文件 

  (一)单位概况,包括但不仅限于登记注册和人员情况、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业绩、从事相关工作经验。 

  (二)服务工作方案及费用报价。服务费用报价最高不超过17万元,服务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需求调研费、培训费、系统咨询费、系统维护升级费、人工费等。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四)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资质、专业能力、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材料。 

  申报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一式三份,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8月13日。 

  报名单位请于上述时间前将申报文件送达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州市吉祥路100号),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人事处。联系电话:020-83134278;传真 020-83133423。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714房。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