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措施》(粤府﹝2018﹞23号),推动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制订印发《广东省产业集群工业互联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
请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将产业集群工业互联数字化转型试点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等工作统筹推进,联合本地重点产业集群所在县(区、镇)政府或园区管委会,积极对接工业互联网供应商等创新资源,组织工业互联网供应商按照《方案》要求申报试点,做好试点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试点工作予以及时跟踪、服务和情况反馈,保障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与我厅工业互联网处联系(联系人:陈捷宇,020-83133385、1380291****;邢飞,020-83134289。)
附件:广东省产业集群工业互联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方案(试行).doc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