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0号)规定,宏大爆破有限公司、广东宏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向我厅提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领请示。
经审查核准,同意宏大爆破有限公司(现场混装车辆及作业服务)、广东宏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申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详见附件),现予以通告。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6月29日
索引号: | 696453330/2019-00536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成文日期: | 2019-06-29 |
名称: |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宏大爆破有限公司、广东宏大民爆集团申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的通告 | ||
文号: | 二○一九年第29号 | 发布日期: | 2019-07-10 |
主题词: |
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0号)规定,宏大爆破有限公司、广东宏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向我厅提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领请示。
经审查核准,同意宏大爆破有限公司(现场混装车辆及作业服务)、广东宏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申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详见附件),现予以通告。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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