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21〕46号)要求,现将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氢基竖炉系统项目(一步)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附件: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氢基竖炉系统项目(一步)产能置换方案.doc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8月27日
索引号: | 696453330/2021-00812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成文日期: | 2021-08-27 |
名称: |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氢基竖炉系统项目(一步)产能置换方案的公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1-08-27 | |
主题词: |
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21〕46号)要求,现将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氢基竖炉系统项目(一步)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附件: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氢基竖炉系统项目(一步)产能置换方案.doc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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