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财预〔2023〕30号)的要求,为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支持的政策任务
(一)贷款贴息
1.奖补对象
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含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奖补对象不含2021-2023年已获得专精特新企业贷款贴息的企业。
2.扶持范围及额度
企业获得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并在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实际发生的利息总额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支出给予补助(时间、额度核定以利息单实际发生额为准),补助金额按照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评审择优入库项目
结合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量占比和适当向粤东西北地区倾斜等因素,对各地市入库项目名额进行分配。请各地市按照《2024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作指引》(详见附件1)的评审标准和入库名额,择优评审入库企业。
(二)应收账款融资奖励
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帮助中小企业供货商进行应收账款融资,对在广东省境内(不含深圳)依法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供应链核心企业,在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通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线确认,帮助广东省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的,按年化金额不超过1%对核心企业给予奖励。
(三)创客广东”大赛
一是支持举办赛事活动(含省赛和地市赛),用于支持赛事组织策划、场地物料、专家邀请、宣传推广和服务对接等费用。具体如下:(1)省赛(含专题赛、省复赛、决赛)由省统筹举办,有意向的地市申请承办,最高不超过680万;(2)地市赛由地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主办,每个地市最高不超过30万。
二是支持获奖项目落地。对2022年“创客广东”大赛省50强或“创客中国”大赛全国50强项目产业化落地广东(深圳除外),自获奖之日起1年内成功获得股权融资的(以在银行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按照不超过其融资额度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相关要求
(一)严格项目评审入库。各地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要严格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复核,落实“三重一大”相关要求,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2024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安排预算,同时严格按照“四挂钩”要求,未做好项目入库评审的,原则上将扣减预算安排。各地要按规定程序完成项目入库的审核报批,并明确项目承担单位及入库金额。
(二)及时组织项目填报。按照省财政项目入库时间安排,贷款贴息和“创客广东”大赛须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项目入库情况及附件正式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应收账款融资奖励入库情况于2023年7月15日前上报。同时,入库项目应按省财政厅“数字财政”项目库管理系统有关要求上线填报,对未按时按要求上报项目的地市,原则上2024年预算编制时省财政将不予安排。
附件:
1. 2024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作指引
2. 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安排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4月28日
(联系人:廖立颖、杨楠,联系电话:020-83133274、8313472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