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提升我省工业设计创新能力,进一步发挥工业设计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服务作用,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管理办法》(粤工信规字〔2020〕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决定开展第六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推荐数量
(一)申报范围。面向包括但不限于新一代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型储能、安全应急、数字创意等战略性产业集群以及食品工业、纺织服装、家电家具等优势传统产业方向,分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和工业设计基地三类进行申报。
(二)推荐数量。珠三角地区各地级以上市推荐数量不超过10家,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各地级以上市推荐数量不超过5家。已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地市可额外推荐5家(需提供相关管理办法或工作通知等佐证),已被认定为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城市的地市可额外推荐5家。
二、申报条件和材料
申报单位须符合《管理办法》有关条件,特别是中心成立时间、人员、专利数量等硬性指标,按要求规范填写和提交《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以及相关佐证材料等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三、申报推荐方式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本地区企业(机构)的申报受理、审查和集中推荐工作。
四、有关工作要求
请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发动有关行业企业(机构)申报,严格审核相关申报材料并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赴有关申报单位开展现场核查,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推荐名单请按要求进行排序,连同推荐文件、汇总表以及申报材料(编码装订成册,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可编辑电子文件一式一份)于2023年8月11日前报送我厅(生产合作处)。
附件:
1.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
2.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3.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
4.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基地)
5.地市推荐汇总表
6.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6月8日
(联系人:梁家中,联系电话:020-83135953,邮箱:liangjz@gdei.gov.cn)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