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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696453330/2023-00275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成文日期: 2023-06-25
名称: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广东省中小企业人才培训的通告
文号: 通告[2023]32号 发布日期: 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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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广东省中小企业人才培训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06-25  浏览次数:-

  为提升我省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推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实施2023年广东省中小企业人才培训项目,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对象

  培训时间为2023年7月至9月,培训对象是广东省内注册登记的中小(民营)企业、服务机构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安全生产人员、企业专业人员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开展对口支援和合作地区的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其中高级研修班培训对象主要为董事长、总经理、总裁以及副总经理、副总裁、董事、财务负责人、总监、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等副总以上高层管理人员或服务机构高层经营管理人员。整个项目计划培训约5550人次。

  二、培训专题及课程

  广东省中小企业人才培训(“新粤商培训工程”)瞄准工信系统重点工作任务,聚焦社会热点和企业需求,设置了制造业当家、高质量发展、产业体系、服务能力提升、数字经济、安全与发展6个专题、39个培训课程、79个班次。(课程详见附件)

  三、承办单位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了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分别作为制造业当家、高质量发展、产业体系、服务能力提升、数字经济、安全与发展专题培训承办单位,并按合同约定开展培训实施、后勤保障等工作。

  四、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的省内中小微(民营)企业、服务机构均可报名参加培训。报名请通过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968115.cn)/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人才培训“活动管理系统”或关注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报名有关情况可咨询相关招生联系人(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五、有关要求

  一是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发动当地企业和服务机构参加培训,配合做好招生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及工作需要,可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跟班学习,但交通费、食宿费等需回所在单位报销。

  二是各承办单位要根据组织方有关规定,加强培训期间的管理工作,严密组织开展培训。

  参训学员要遵守组织方和院校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培训学习,配合承办单位开展培训工作,省外班统一住宿。培训期间,除学员往返交通费以及高级研修班学员住宿费自理外,其他涉及的师资、食宿、培训教材、场地等教学组织实施费用全部免费,如有疑问,可通过监督电话(详见附件)反映情况。

  四是同一企业可派不超过5人参加培训(参加民爆安全培训的企业不受人数限制),其中高级研修班仅限1人,且同1个人不能连续两年参加高级研修班;除政策培训类课程外同一参训人员只能参加一个培训班。为惠及更多学员,2023年上半年已参加过培训的学员,不能再报名参加本项目培训。


  附件:

  1.2023年广东省中小企业人才培训项目实施计划表

  2.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6月25日   



附件:

1.附件1.2023年广东省中小企业人才培训实施计划表.xlsx

2.附件2.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二维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