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发展绿色石化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请径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
1.粤工信材料[2023]12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绿色石化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