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厅研究并起草了《广东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广东省地方立法条例》和《广东省人民政府法规规章起草审查听取意见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拟召开《条例(草案)》听证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的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4年8月23日(星期五)下午15:00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12楼中型会议室召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
三、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8—10人。在广东省内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从事民营经济相关工作的公民、专家。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3人以内,可自愿报名或者从报名听证代表人但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的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2024年8月5日。
(二)报名人员可通过邮件申请的形式进行报名。电子邮件请发送至zxqggc@gdei.gov.cn。
(三)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报名类别(听证代表或听证旁听人)和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并上传职业或相关资质(如专家)的证明文件。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于8月12日前核实和确定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名单,并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关于本次听证会的相关事宜,可以来电咨询。联系人:林先生,电话:020—83134540。
特此通告。
附件:听证会报名信息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7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