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四批广东省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便函〔2024〕582号),我厅面向全省组织开展了相关申报工作,经单位自愿申报、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了第四批广东省工业遗产名单,现予以公布(名单详见附件)。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东省工业遗产所有权人要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广东省工业遗产的管理办法》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广东省工业遗产的保护管理,创新工业遗产活化利用模式,积极推动工业文化传承和发展。
附件:
1. 第四批广东省工业遗产名单
2. 遗产基本情况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1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