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0年特色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
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0〕492号
来源:本网原创稿发布时间: 2020-05-22 09:12:12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发挥广东制造业的集聚效应,推动传统特色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我厅于2019年印发了《广东省产业集群工业互联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19〕1383号),并启动了第一批集群试点(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19〕1593号)。为进一步做实做深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加快探索数字经济下传统特色产业集群整体升级的新业态新模式,我厅组织制定了《广东省特色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2020年工作方案》(下称《2020年工作方案》)。现将《2020年工作方案》印发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第二批集群试点

  请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结合本地传统特色产业转型升级、中小企业健康发展、“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园区培育等重点工作,指导产业集群所在专业镇、工业园区或县区政府等(下称“起步区域”),统筹规划、积极推动特色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各地市部门及起步区域要以本地传统特色产业集群的转型升级为核心导向,主动对接优秀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平台商,不将属地注册作为推荐申报的约束条件。请集群试点申请单位按照《2020年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经起步区域政府推荐、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我厅(全年受理)。我厅将按照“一行一策,成熟一个、试点一个”原则,会同集群所在地市、起步区域政府等组织产业集群调研、试点方案研讨、集群用户论证和跟踪服务评估工作。

  二、深入推进第一批集群试点

  2019年第一批集群试点工作安排根据第一阶段评估情况确定,评估达标的集群2020年继续深入推进试点,评估不达标的集群2020年取消试点资格。请2020年继续开展集群试点单位进一步深入研究行业领域和起步区域,聚焦做实做深,按《2020年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6月30日前报送我厅(工业互联网处)。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5月21日

  (联系人:高新国、王振,联系电话:020-83134305)

  

广东省特色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2020年工作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