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市以上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领航应用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1〕160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转给你们,请认真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2021年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领航应用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申报主体应在广东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1个应用案例。

  二、请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2021年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领航应用案例征集工作。珠三角各地市推荐的应用案例不超过5个,粤东粤西粤北各地市推荐的应用案例不超过3个。深圳市可直接报送。中央企业不占属地指标,可直接报送。请各地市、各有关单位推荐符合征集内容和要求的案例,组织申报单位如实填报案例申报书(附件2)。

  三、请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8月9日前将各推荐主体的案例申报书(附件2)、案例信息汇总表(附件3)纸质件一式两份及扫描件电子光盘报送我厅(工业互联网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yhlw@gdei.gov.cn。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工业互联网平台

      创新领航应用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1〕160号)

     2.2021年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领航应用案例申报书

     3.2021年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领航应用案例信息汇总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7月22日

  (联系人:覃冰子、刘坤东,电话:020-83133375)

附件1-3.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