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梁小姐
留言日期:
2019-08-29
主题:
广东省技术改造
内容:
我公司原注册在广州,目前计划以在清远新注册公司实现搬迁,新公司会重新购置设备。新公司于2018年5月份成立,由于生产设备还没到位,目前还没有销售额。那么2019年新公司购买新的设备且金额在1000-2000万之间。问题1、针对我司这种情况,是否符合申请广东省的技术改造资格。问题2、我司咨询过清远市当地,当地回复,需要进一步更省咨询,请问最后审核,是省统一审核,还是会下放到清远市当地审核。问题3、我司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异地改造?异地改造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异地改造是否是省技改支持的一个方向? 望回复,十分感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19-08-29
答复时间:
2019-09-03
答复单位: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答复内容:

梁小姐,

  您好!现对您在我厅公众网“咨询建议”栏目提出“广东省技术改造”有关问题进行答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工信规字〔2019〕3号)第二条“技术改造是指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淘汰落后产能,实现内涵式发展的投资活动”规定,技术改造项目是对现有设备等的改造,以现有企业为前提。新注册企业进行的新建项目,按规定不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项目备案范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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