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女士:
您好!针对您在我厅公众号上留言“申请珠三角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的最新消息”,现答复如下:
我厅于2019年5月10日向珠三角地区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有关企业下发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珠三角地区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的通知》(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19﹞1212号),明确珠三角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报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经评审,一批企业和平台被认定为2019年珠三角地区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
珠三角地区服务型制造示范的申报流程:(一)申报单位如实填写申报书,并按通知要求的申报材料清单,向所在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中央驻粤单位和省有关单位可直接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申请;(二)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驻粤单位、省有关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符合性和真实性审查;(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评审;(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评审结果,对名单进行公示;(五)公示无异议后,向社会公布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名单。有关申报书格式已发您留言邮箱。
我厅计划明年5-6月启动2020年珠三角地区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申报工作。届时,请留意我厅公众网相关通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