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小郑
留言日期:
2024-03-19
主题:
如何办理依法取得业余无线电台执照6个月以上的证明
内容:
我注意到工信部最新修订的《业余无线电管理办法》规定,参加B类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的人员,应当依法取得业余无线电台执照6个月以上,且具有相应的实际操作经验。 如果我已经依法取得业余无线电台执照6个月以上,且打算参加B类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但因为执照变更、到期换证等原因,现持有的业余无线电台执照上的有效期无法体现我已经依法取得业余无线电台执照6个月以上。那么,我是否可以向工信部门申请出具证明,证明我已经依法取得业余无线电台执照6个月以上。如果可以的话,是应该向省工信厅申请,还是向地市工信局申请。 盼望得到贵厅的回复,万分感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3-19
答复时间:
2024-03-22
答复单位: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答复内容:

郑先生:

  您好!对您留言所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工信部令第67号)第二十六条明确“参加B类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的人员,应当依法取得业余无线电台执照6个月以上,且具有相应的实际操作经验”,如您已依法取得业余无线电台执照超过6个月,依据业余无线电台设置使用要求,审批电台执照的地市工信局保存有相关资料,您可以向当地市工信局申请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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