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一只老母鸡
留言日期:
2024-09-21
主题:
政府采购促中小政策中母公司规模划分
内容:
政府采购促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中,母公司(总公司)划分规模类型(大、中、小型)是否应纳入子公司,以合并报表口径划分规模类型?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9-23
答复时间:
2024-09-26
答复单位: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答复内容:

网友“一只老母鸡”:

  您咨询政府采购促进中小政策中母公司规模划型等问题,经电话与您沟通,现答复如下:

  目前,企业划型依据的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等部门2011年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企业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www.gov.cn/zwgk/2011-07/04/content_1898747.htm开展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

  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母公司的划型,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按照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对企业进行划型。

  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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