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WXT
留言日期:
2020-01-16
主题:
高成长中小企业净利润与营销成长的核算方法
内容:
财务指标核算问题 (企业近两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年平均增长率均达到20%以上,) 1)比如某企业2017年利润总额-10万,2018年利润总额50万元,2019年100万元。在核算过程中就会出现一种情况: 1:50-(-10)/(-10)=-600%,出现负增长。但实际公司是扭亏为盈,前面的核算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其核算方法是什么。 2)比如某企业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200%,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其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平均增长率为(100%+(-10)%)÷2=45%,这样符合要求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01-16
答复时间:
2020-01-20
答复单位: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答复内容:

在事业单位工作的网友:

  您好!

  现将您在我厅公众网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印发高成长中小企业遴选办法的通知》(粤经信规字〔2017〕10号)第四条之(七)规定,“企业近两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年平均增长率均达到20%以上”,年平均增长率是指每年增长率的平均数,年增长率是指净增长率。计算方法已电话和您沟通。

  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支持和关注!如有疑问,请致电:020-83133347,联系人: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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