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广东国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留言日期:
2020-11-11
主题:
关于轧钢技术改造项目是否涉及钢铁产能问题
内容:
广东省工信厅: 我公司是一家集钢铁冶炼、轧制生产为一体的长流程联合钢铁企业。其中经发改局备案的产能装备有1座850立方米高炉、1座60吨转炉、1座70吨精炼炉、1条28机架年产120万吨双高速轧钢生产线;主要产品为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 为促进企业产业升级,优化生产工艺,降低生产成本,我司拟对双高速线材轧钢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即在不改变轧钢加热炉、原有轧钢轧机机组的基础上增加一套减径机组,用来提高生产线上产品的在线冷却工艺,提高产品成材率和产品质量,降低冶炼合金成本。改造完后,生产线变成29机架。该技术改造符合《产业结构指导目录2019版》鼓励类第八项钢铁 第5条,“在线热处理、在线性能控制……节能高效轧制及后续处理等技术应用”类内容,不涉及原来企业炼钢、炼铁生产产能装备。 鉴于此,我司向省厅咨询,该项目是否涉及钢铁产能?是否可作为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备案?期待予以明示。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11-12
答复时间:
2020-11-17
答复单位: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答复内容:

广东国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您在我厅公众网留言“关于轧钢技术改造项目是否涉及钢铁产能问题”进行答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要求,钢铁行业产能置换有关政策适用于制钢铁企业建设炼铁、炼钢冶炼设备的项目。轧钢不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的钢铁行业产能置换政策的适用范围,相关技术改造项目可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粤府〔2017〕113号)等规定办理项目备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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