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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国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留言日期:
2020-11-11
主题:
关于轧钢技术改造项目是否涉及钢铁产能问题
内容:
广东省工信厅:
我公司是一家集钢铁冶炼、轧制生产为一体的长流程联合钢铁企业。其中经发改局备案的产能装备有1座850立方米高炉、1座60吨转炉、1座70吨精炼炉、1条28机架年产120万吨双高速轧钢生产线;主要产品为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
为促进企业产业升级,优化生产工艺,降低生产成本,我司拟对双高速线材轧钢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即在不改变轧钢加热炉、原有轧钢轧机机组的基础上增加一套减径机组,用来提高生产线上产品的在线冷却工艺,提高产品成材率和产品质量,降低冶炼合金成本。改造完后,生产线变成29机架。该技术改造符合《产业结构指导目录2019版》鼓励类第八项钢铁 第5条,“在线热处理、在线性能控制……节能高效轧制及后续处理等技术应用”类内容,不涉及原来企业炼钢、炼铁生产产能装备。
鉴于此,我司向省厅咨询,该项目是否涉及钢铁产能?是否可作为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备案?期待予以明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