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1年2月至4月,广东省审计厅对我厅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厅本部,并对厅信息中心、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2个下属单位及其他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根据省审计厅对我厅2020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的审计结果,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我厅高度重视,逐条进行梳理,分析原因,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现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存量资金等未及时清理上缴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毕。
整改情况及措施:根据审计意见,我厅及时对实有资金账户进行清理,其中:基建户利息收入13.64万元已于2021年5月17日上缴省财政,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于2021年7月26日将存量资金322.32万元上缴省国库。今后,我厅将及时清理实有账户资金,对应上缴资金按规定及时上缴省财政统筹使用。
二、关于预算结余资金未按规定上缴财政统筹使用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毕。
整改情况及措施:根据审计意见,我厅于2021年6月3日印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申请收回财政专项资金的函》(粤工信财审函〔2021〕20号),提请省财政收回2020省中小企业人才培育项目结余资金26.62万元(含2019年应缴未缴17.77万元),省财政厅已按程序追减指标收回资金。今后,我厅将严格按规定加强本单位预算执行管理,切实按预算批复用途使用资金,对结余资金及时按程序申请退回省财政。
三、关于专项资金后续使用监督管理力度不强,对需退还的项目资金未及时收回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毕。
整改情况及措施:(一)按程序收回财政专项资金。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规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调整和收回事宜的通知》(粤财工便〔2021〕8号)有关资金统一收回时点的规定,2021年6月3日我厅印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申请收回财政专项资金的函》(粤工信财审函〔2021〕20号),提请省财政收回2019年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调剂资金5G智慧城市——智慧灯杆运营管理平台项目490万元。6月9日,资金使用单位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已将项目资金490万元退还至我厅指定账户,随后我厅已按程序将该笔资金上缴省财政厅账户。
(二)完善中止项目退出机制。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规定,我厅制定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15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粤工信规字〔2020〕2号)等相关规定,对执行进度慢、绩效目标偏离情况严重的项目及因故变更或中止的项目处理、项目变更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且出台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粤工信财审函〔2020〕993号),要求各级工信部门加强项目全流程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发现企业或项目重大变更或者存在骗补或其他违违规问题线索的,要及时向我厅报告并作出相应处理,有效防范化解资金使用风险。
(三)积极向有关部门申请纳入信用体系,加大对项目单位约束力度。由于我省社会信用体系主管部门在发改部门,财政专项资金违法违规处理责任主体在省财政和审计部门,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文)关于“存在虚报、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的规定,我厅主动与相关主管部门进行了沟通。一是建议省财政厅明确虚报、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认定主体及程序,共享相关信息并统一信用惩戒范围及惩戒标准;二是积极与省社会信用体系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将省财政专项资金违法违规及其他失信行为纳入信用体系事宜。
此外,我厅已开发建设了厅内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在我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中设置信用信息模块,对项目单位完成项目情况等信息进行记录,并与省政务数据平台对接,获取项目单位行政处罚等信息,作为项目申报时的重要参考依据,为相关部门统一明确有关规定后立即实施信用约束打下良好基础。
四、关于下属单位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毕。
整改情况及措施:根据审计意见,我厅责成下属单位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切实履行资产管理主体责任,落实问题整改。
(一)开展专项盘点清查。我厅下属单位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委托第三方会计机构开展固定资产专项清查审计,清查结果反映资产系统登记的固定资产(4台超锐T550-3003同方计算机)存在“重复入账”的情况,多计固定资产价值共1.5372万元。根据专项清查审计结果,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已于2021年11月调整财务账和资产管理系统的相关数据,做到资产核算准确、账实相符。
(二)强化专人管理。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已指定专人负责资产管理工作,及时准确更新资产管理系统信息,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制度,确保资产管理信息准确无误。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