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产能储备企业培育建设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请径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或相关主管部门反映。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