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化工园区建设和认定管理,提升化工园区安全发展和绿色发展水平,促进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广东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应急管理厅反映。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12月29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化工园区建设和认定管理,提升化工园区安全发展和绿色发展水平,促进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广东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应急管理厅反映。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