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山区信息化建设
信息服务体系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粤信厅办函〔2005〕72号

各有关地级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山区县(市、区)信息化建设实施单位:

  在我省山区信息化建设范围内,为规范山区信息化信息服务体系内相关机构的运作,提供统一的信息服务标准和规范服务流程,我厅组织制定了《广东省山区信息化建设信息服务体系管理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广东省山区信息化建设信息服务体系管理规范(试行)

 

 

 

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