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我厅牵头督促指导练江流域潮南、潮阳和普宁3个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建设,整改时限为2020年6月。现按省有关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程序规定,将我厅落实整改任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20年8月20日至8月26日,共5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督促指导练江流域三个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建设有关工作开展情况.docx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8月19日

(联系人:姚钢锋,联系电话:020-83133361,邮箱:yaogf@gdei.gov.cn,

 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邮编:51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