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第三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1〕70号)转发你们,并提出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请按要求组织发动本地区符合条件的行业代表性强的龙头骨干企业积极申报,指导企业按照申报要求开展自评价,编制申报书,并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进行网上申报。
二、请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把关,于2021年5月20日前完成相关网上审核工作,同时上传推荐文件、《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第三批)推荐汇总表》(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等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
三、请有关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参照企业申报书中自评价表有关要点,对本地区前两批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名单见附件2)2020年度开展的绿色设计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于2021年5月20日前将有关工作情况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附件:1.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第三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的通知》
(工信厅节函〔2021〕70号)
2.前两批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名单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4月22日
(联系人:张诚,电话:020—83133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