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粤港清洁生产合作协议》,根据2021年度“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计划安排,经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实地评估,香港特区环境保护署,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科学技术厅联合审定,并经公示,粤港共同认定2021年度“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企业(第十三批)174家,其中,优越标志企业30家、制造业标志企业115家、供应链标志企业1家、技术服务标志企业28家,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2021年度“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企业(第十三批)名单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11月26日
为落实《粤港清洁生产合作协议》,根据2021年度“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计划安排,经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实地评估,香港特区环境保护署,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科学技术厅联合审定,并经公示,粤港共同认定2021年度“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企业(第十三批)174家,其中,优越标志企业30家、制造业标志企业115家、供应链标志企业1家、技术服务标志企业28家,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2021年度“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企业(第十三批)名单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