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水利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省级节水标杆企业、节水标杆园区申报和评审工作,经企业园区自愿申报、地市初审推荐、省级专家评审等程序,共有25家企业、3家园区通过了评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7日(共7天)。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

  联系方式:①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话:020-83133243,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508室,邮编:510030 ,电子邮箱:jienengchu@gdei.gov.cn;②省水利厅:电话:020-38356247,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广东水利大厦,邮编:510635,电子邮箱:slt_jsb@gd.gov.cn。


  附件:

  1.通过评审的2023年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名单

  2.通过评审的2023年省级节水标杆园区名单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水利厅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