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动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进行分配。现将资金项目计划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19年3月11日至3月17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造业创新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1.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地市安排计划表

     2.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省直安排计划表

     3.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地市绩效目标表

     4.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省直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3月8日

  (联系人:曲超,电话:020-83134277)

   

相关附件: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项目计划的公示附件1-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