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征集2015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
发展(新一代显示)试点项目的通知
粤经信办函〔2014〕414号
来源:技术创新与质量处发布时间: 2014-12-31 14:59:00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省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推进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发改高技〔2012〕343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复函》(发改办高技〔2013〕2552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15年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新一代显示)试点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2015年试点项目

  请你单位在前期开展初步征集试点项目工作的基础上,按照重点领域(附件1)和项目建设条件(附件2)要求,开展本地区(单位)2015年新一代显示试点项目征集和遴选工作。推荐项目可在2015年试点项目参考清单(附件3)基础上进行增加和删减。

  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请组织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填写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4),并提交项目简介(控制在1000字以内)。项目简介须包括投资规模、建设内容、资金来源、建设地点等项目基本要素,并突出该项目技术特色、在产业链中所处地位以及项目建成后经济和社会效益预测等方面内容,并附上技术先进性、建设条件(含资金来源、土地、环评等方面)落实等相关证明文件。

  二、提供试点领域重点企业发展情况

  为充分了解试点领域重点企业发展情况,请你单位组织本地区有关企业(附件5)填报试点领域重点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6),并提供重点企业简介(控制在1000字以内)。企业简介须包括企业经营范围、销售收入、研发投入、研发重点以及主要技术、产品或服务市场占有率等企业基本情况,并突出该企业在试点领域中的行业地位和今后发展潜力。

  请于2015年1月5日下班前将审核通过的以上表格及材料报送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技术创新与质量处)。

  

  附件:1.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新一代显示技术)重点领域

     2.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项目要求

     3.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新一代显示技术)试点项目参考清单(略)

     4.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项目基本情况表

     5.重点企业清单(略)

     6.重点企业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

2014年12月31日

  (联系人:樊丽雅,联系电话:020-83135876)